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5月8日上午在亚欧商厦九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杜永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向临时股东大会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经审议,提名杜永忠先生、郭少军先生、洪涛女士、郭德明先生、李鑫先生、周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周虹女士、陈忠宝先生、钟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届董事任期三年。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拟定召开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0年5月28日 上午10时 二、会议地点: 亚欧商厦九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行使表决权。 四、本次会议议题: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2、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五、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截止2010年5月21日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2、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六、会议登记事项: 1、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持股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委托人股东帐户及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采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0年5月24-25日,上午9时-12时,下午2:30时-6时。 5、登记地点: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亚欧商厦十楼证券部。 七、其他事项: 1、与会者交通、食宿自理。 2、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中山路120号 联系人:李鑫 任秉诚 电 话:(0931)8473891 传 真:(0931)8473866 邮 编:730030 特此公告。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5月8日 附:候选人简历 1、杜永忠先生,43岁,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兰州市第一商业局调研室主任、体改处处长、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现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郭少军先生,40岁,本科学历。历任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红楼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现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洪涛女士,32岁,本科学历。历任金都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宝良家电市场总经理、红楼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郭德明先生,38岁,大专学历。历任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瑶琳仙境分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主办会计、浙江富春江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亚欧商厦总经理。现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5、李鑫先生,36岁,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部长,现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党委委员。 6、周健先生,38岁,大专学历。历任红楼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7、周虹女士,48岁,博士,历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和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副教授,现任浙江大学城市学院金融系主任,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硕士生导师。本公司独立董事。 8、陈忠宝先生,40岁,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历任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经理、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执行总裁。现任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兼任中大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9、钟平先生,50岁,本科学历,副教授,中共党员。1982年至1990年在贵州省委党校任教师,1990年至今在浙江财经学院任教师。现任学工部长,学生处处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忠宝、钟平、周虹,作为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忠宝、钟平、周虹 2010年5月8日 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陈忠宝先生、钟平先生、周虹女士为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8日于兰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