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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成大(600739)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于2010年10月21日以书面和传真形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10月25日在本公司28楼会议室以传真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尚书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增资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了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本公司与陕西古海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陕西宝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及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宝明”),合作开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油页岩综合项目,由本公司投入资金对新疆宝明增资。
  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以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咨询评估报告中新疆宝明的预估价值为依据,本公司出资金额不超过新疆宝明预估价值的31/19倍,预计第一期分次出资金额总计人民币5亿元,第一次投入金额预计为人民币1.5亿元,其中,人民币75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作为资本公积。投资协议签署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将出具咨询评估报告,本公司将在咨询评估报告出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次出资,在咨询评估报告出具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新疆宝明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为了便于以后各期增资手续的办理,本公司的第一次出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新疆宝明60%的股权。在新疆宝明就本公司的第一次出资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协议各方应促使新疆宝明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最短时间内,完成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手续。
  协议各方将在新疆宝明获得采矿权证时,聘请具有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油页岩矿产资源的价值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从而确定新疆宝明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的后续出资按照新疆宝明的决策机构确定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分期投入,但本公司的累积出资不超过最后一笔出资时已经确定的新疆宝明的价值的31/19倍。本公司完成全部增资后,将持有新疆宝明62%的股权。(详见公司临2010-028《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批准和签署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出资文件。
  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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