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预计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2010年总金额 2009年总金额
下限 上限 区间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采购原材料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77,500 103,660 95000-145000 32% 81,394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10,000 25,202 10,234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4,700 9,000 8,137
一汽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1,400 3,500 1,529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公司 858 1,600 933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120 1,200 255
长春富奥东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00 500 223
长春富维-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120 130 159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 200 58
柳州特种汽车厂 2 8 3
小计 95,000 145,000 102,924
销售产品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150,200 218,850 311000-460000 95% 157,607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110,360 138,300 122,105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40,800 80,600 42,966
一汽吉林汽车有限公司 2,000 4,700 2,447
一汽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2,000 5,300 2,087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进出口公司 800 1,090 950
一汽客车有限公司 800 1,000 858
长春富维-江森自控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750 1,080 851
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650 2,250 622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50 110 1,270
长春一汽富维江森自控汽车金属零部件有限公司 90 1,520 74
长春富奥东阳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500 5,200
小计 311,000 460,000 331,837
提供劳务 合营联营公司 1,000 3,200 1000-3200 65% 1,821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27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21
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41
小计 1,000 3,200 1,910
接受劳务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28 75 300-600 13% 47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 25 79
一汽陆捷物流有限公司 267 500 312
小计 300 600 437
关联存款 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850 1,200 850-1200 10% 1,18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
1、注册地址: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83号;
2、法人代表:徐建一;
3、注册资本:叁拾柒亿玖仟捌佰万圆整(379,800万元);
4、经营范围:汽车及汽车配件、小轿车及小轿车配件、旅游车及旅游车配件、汽车修理、动能输出、机械加工、建筑一级;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二)一汽轿车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 高新区蔚山路4888号;
2、法人代表:徐建一;
3、注册资本:壹拾陆亿贰仟柒佰五拾万圆整(162,750万元);
4、经营范围: 开发、制造、销售轿车,旅行车及其配件,修理汽车,加工非标设备,机械配件,机电产品(不含小轿车)销售;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上市公司;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三)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
2、法人代表:徐建一;
3、注册资本:柒拾捌亿壹仟贰佰万圆整(781,200万元);
4、经营范围:生产德国大众A级系列和奥迪C/D级系列轿车、奥迪V6系列发动机及其总成、零部件,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售后服务;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中外合资公司;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四)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街76号;
2、法人代表:徐建一;
3、注册资本: 柒拾玖亿捌仟伍佰万圆整(798,500万元);
4、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中重型载重车、整车、汽车总成及零部件、机械加工、仓储物流、汽车修理(应经专项审批的项目,未取得专项审批许可前不得经营);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五)一汽财务有限公司
1、公司地址:绿园区东风大街19号;
2、法人代表:徐建一;
3、注册资本: 壹拾壹亿贰仟捌佰捌拾圆整(112,880万元);
4、经营范围: 办理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内部金融业务及其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业务;
5、关联关系:该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控股的有限公司;
6、履约能力:该公司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结算,其支付的款项不会形成本公司的坏帐。
三、定价原则
关联交易定价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如该种产品有国家价格,即采用国家价格;若无国家价格,产品价格根据市场的价格变化情况、所供货物的市场供求状况、供货数量及供货价格、质量、服务等情况,以书面协议、合同的方式进行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交易的目的
公司产品、劳务是为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生产的各类整车系列提供零件和总成配套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是公司长期和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由于公司生产场所处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厂区,生产经营所需的能源包括水、电、气等,必须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提供;公司利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采购网络,采取统订分购形式,进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因此存在着不可避免的大金额的关联交易。
2、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坚持公平、公正以及比价原则,是必要的、不可避免的;该项关联交易可充分利用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的优势,节约公司的材料采购费用,降低生产成本和物流成本,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生产效率,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
五、审议程序
1、此项议案为关联交易, 四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将提交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之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及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赵继先生、宋冬林先生、杨晓慧先生、罗玉成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慎审核,同意将《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六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2)四位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关联交易,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董事会对以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人数及方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上关联交易合同及协议的签订,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2003年4月9日与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签订了采购协议、销售协议、承揽加工协议、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届满后,如甲、乙双方对本协议项下的条款均无异议,本协议将自动延长。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