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于2010年7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李维艰董事长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全部十名董事参加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表决结果为十名董事对相关议案全部同意。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东方汇理银行签署关于诉讼和解《协议书》,协议书主要内容参阅本公司相关公告。 以上特此公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