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冻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由于北京天颐融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诉公司控股股东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欠款纠纷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冻结了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8,305,066股股权,其中限售流通股23,057,06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248,000股。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