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无售流通股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现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通知,重庆银星智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11月22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的95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湛江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