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资本公积金转增0.3股,即每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3股
● 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7 日
● 除权日:2010年5月10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5月11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9年利润分配方案经2010年4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于2010年4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转增股本方案
1、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59,755,2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每股转增0.3股,即每10股转增3股的比例转增股本。
2、发放年度:2009年度。
3、发放范围:截至2010年5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三、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0年5月7日
2、除权日:2010年5月10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5月11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0年5月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将转增股份计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的股东帐户中。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71,845,000 21,553,500 93,398,500 44.9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87,910,200 26,373,060 114,283,260 55.03
股份总额 159,755,200 47,926,560 207,681,760 100
七、实施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207,681,760股摊薄计算的2009年度每股收益为0.12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96-6号启运大厦
联系电话:024-86131586
联系传真:024-86801050
联系人:朱丹石、王莉
九、备查文件目录
红阳能源2009年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辽宁红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