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自2010年7月27日起轮候冻结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9,284,480股,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7日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冻结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 )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
|---|
| 公告日期:2010-07-28 |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本公司接到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自2010年7月27日起轮候冻结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雄龙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9,284,480股,冻结期限为两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7月27日
|
附件:PDF公告全文![]() |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