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七届一次会议于2010年5月12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15人,实际出席13人,独立董事余德浩先生、王存文先生因公未能出席。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选举公司董事杨守峰先生为董事长。 二、聘任董事杨守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杨思兵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杜振华先生、陈传耀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胡俊文先生为总工程师。 三、聘任毛伟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武汉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