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有媒体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常宗琳去世,公司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而公司未予以公告。
针对上述报道,本公司声明如下:
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常宗琳先生已于去年9 月因病去世。
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并未如有些媒体报道的已发生变更。
经本公司了解,实际控制人常宗琳先生的继承人正在协调办理其名下股份继承一事。今后,如有涉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名下股份的变化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在此,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上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 一O 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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