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获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从控股股东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获悉,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获得山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晋国资产权函[2010]409号),同意山西国际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国际电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
特此公告
山西通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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