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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8-20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8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8月18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潘春梅女士由于身体原因、独立董事李江宁先生由于工作原因不能亲自与会,分别授权委托董事长刘相学先生和独立董事姜明文先生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相学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和举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0年8月2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提名刘相学先生、王丽丽女士、裴建光先生、崔建民先生、李春林先生、刘世合先生、孙佃民先生、潘春梅女士、李江宁先生、任辉先生、郑东先生、姜明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其中李江宁先生、任辉先生、郑东先生、姜明文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声明、提名人声明详见附件2)。
    该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议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时间:2010年9月7日上午9:00
    2、会议地点: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鲁银投资集团八楼会议室
    3、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出席的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0年8月31日下午3: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详见附见3)登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股东单位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登记。
    (3)登记时间:2010年9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4:00。信函登记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4)登记地点及联系地址
    登记地点: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楼办公室
    联系地址:济南市经十路20518号
    邮 编:250002 传 真:0531-82024179
    联系电话:0531-82024156 联系人:张俊
    6、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及食宿费
    用自理。
    特此公告。
    二О一О年八月十八日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1: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相学:男,195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EMBA,高级会计师。历任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韩旺铁矿经营部副部长,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处副处长、财务部部长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丽丽,女,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MBA,高级经济师。历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事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兼人事部总经理、齐鲁信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裴建光:男,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EMBA,高级会计师。历任莱芜钢铁总厂计财处会计科副科长、科长,中国银行莱芜分行副行长兼钢城支行行长,莱钢集团财务处副处长。现任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莱钢银山型钢财务处、技改指挥部财务处处长,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崔建民:男,1955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莱钢特殊钢厂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莱钢集团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副厂长、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粉末冶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李春林:男, 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德州市外经贸委科长,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总裁助理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世合:男, 1960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EMBA,高级经济师。历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办公室主任,总裁助理,董事会秘书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孙佃民,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MBA,高级经济师。历任莱芜钢铁总厂计划处、修建部计财处员工,莱钢济南经贸总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科长,莱钢集团资本运营部科长、副部长,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证券部经理,规划发展部经理,集团公司总经济师等职。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潘春梅,女,1977年出生,大学本科,现任上海银炬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李江宁,男,1959年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专业研究员。历任山东师范大学中文系讲师,山东省体改委综合处干部、副主任科员,山东省体改委理论宣传处主任科员,山东省股份制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山东证券报社副总编,山东省体改委宏观调控体制处处长,山东省体改办综合处处长,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分配处处长。现任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山东大学管理学院MBA导师,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辉,男,1945年出生,中共党员,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注册会计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山东菏泽商业局会计科长,山东经济学院会计系主任,山东经济学院副院长、院长等职。现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东,男,1960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冶金部发展规划司品种处副处长,舞阳钢铁公司轧钢厂副厂长、销售部副部长,冶金部发展规划司品种处处长,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研究员、核心研究员等职。现任国信证券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兼行业首席分析师,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明文,男,194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历任山东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室、综合二室主任,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主任,山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山东省证券管理委员会委员,山东省证券工作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现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声明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江宁、任辉、郑东、姜明文,作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李江宁 任辉 郑东 姜明文
    二O一O年八月十八日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李江宁先生、任辉先生、郑东先生、姜明文先生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被提名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八、被提名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包括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备案工作的通知》(上证上字[2008]120号)第一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3: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鲁银投
    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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