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议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10年8月20日发出(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2010年9月7日上午9时,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办公楼八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人7人,代表股份49,763,5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8,306,873股的20.0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相学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为:
刘相学先生,同意49,763,596票,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当选。
王丽丽女士,同意49,763,596票,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当选。
裴建光先生,同意49,763,596票,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当选。
崔建民先生,同意49,763,596票,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当选。
李春林先生,同意49,763,596票,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当选。
刘世合先生,同意49,763,596票,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当选。
孙佃民先生,同意49,763,596票,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当选。
潘春梅女士,同意49,763,596票,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当选。
李江宁先生,同意49,763,596票,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当选。
任辉先生,同意49,763,596票,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当选。
郑东先生,同意49,763,596票,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当选。
姜明文先生,同意49,763,596票,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当选。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具体表决情况为:
荆延芳先生,同意49,763,596票,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当选。
梁婧女士,同意49,763,596票,得票超过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2以上,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齐鲁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庆新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并对会议进行法律见证。其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Ο一Ο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