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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储股份(60078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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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0-10-29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10月18日以电子文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铁林先生主持,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董事1名,公司董事王学明先生委托公司董事谢景富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所持青岛中储物流有限公司35%股权的议案》,公司大股东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将作为意向受让方参与竞价。如最终受让方确定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该项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属关联交易。为确保交易合法、合规,在关联方任职的关联董事韩铁林先生、周晓红女士在此次董事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该项关联交易单独公告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概要
  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是中国诚通集团的成员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企业。公司前身为国家计委储运局,成立于1962年,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改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2、注册登记情况
  名称: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6区18号楼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韩铁林
  注册资本:57148万元
  经营范围:组织物资和商品的储存、加工、运输(公路、铁路、水路、航空);货运代理;承办海运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验、保险、相关的短途运输服务和咨询业务);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化工原料、矿产品、焦炭、建材及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文化体育用品、纺织品、服装、日用品、天然橡胶、木材、水泥、燃料(不含石油及制品)、汽车(含小轿车)的销售;起重运输设备制造;货场、房屋出租;自营和代理本企业负销商品范围内的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批准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为准);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外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兼营:投资企业产品的销售;为货主代运、代储、代购、代展、代销物资;与主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以上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3、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2009年所有者权益(合并):572620.33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合并):339196.37万元
  2009年实现净利润(合并):22813.72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合并):11011.30万元
  二、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概要
  青岛中储物流有限公司前身是由天津储运公司于1974年投资2000万元在胶州建设的国家大型仓库。1983年青岛中储以国家物资局济南储运公司胶州仓库名称正式投产,主要储存国家储备糖、进口汽车等。1990年3月,济南公司东迁青岛,胶州仓库随之更名为中储青岛胶州公司,隶属于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2000年公司实施改制,名称更改为青岛中储物流有限公司,中储股份收购公司35%股权,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持有公司其他65%的股权。
  (2)注册登记情况
  名称:青岛中储物流有限公司
  住所:青岛市胶州市北关办事处后大王戈庄村西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马廷忠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物资和商品储存及运输(不含国家违禁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储设施和其中运输设备出租、代办港口物资的接发运及物流技术开发及服务;经销汽车(不含小汽车)、摩托车、配件、金属材料(不含专营)、机电产品、轻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木材、建材、橡胶及塑料原料、纺织品、糖、日用百货、纸、纸浆、纸制品、焦炭;咨询及信息服务;木器制造;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报关代理、报验代理;金属材料剪切加工。
  (3)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
  账面值            评估值       增值率
  资产总额  9386.31万元
  负债总额    588.25万元
  净资产     8798.06万元       8100万元      -7.93%
  2009年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1188.56万元
  营业成本   1454.75万元
  净利润     -288.10 万元
  截至2010年9月30日
  账面值
  资产总额  8996.41万元
  负债总额    331.38万元
  净资产     8665.02万元
  2010年1-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792.55万元
  营业成本    676.46万元
  净利润     -133.03 万元
  三、本次股权挂牌价格
  截至2009年12月31日,该部分股权账面价值为3079.32万元(8798.06*35%),该部分股权的评估值为2835万元(由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0]第267号评估报告所评估的市场价值评估值8100万元乘以持股比例35%,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是由于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考虑到一般情况下,成本法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评估师经过对青岛中储财务状况的调查及历史经营业绩分析,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青岛中储的所有者权益价值,因此选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青岛中储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最终挂牌起拍价格设定为3080万元。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
  1、本次交易的目的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物流网点布局、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
  若本次交易成功,将使公司的现金增加3080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的资产、负债。
  五、董事会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若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摘牌,则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对进一步优化公司物流网点布局、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
  独立董事何黎明、王璐、陈建宏、朱军先生同意本次交易,并出具《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0年10月28日
  独立董事意见书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挂牌转让所持青岛中储物流有限公司35%股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向本人提交了本次投资的相关资料,本人阅读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其他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等人员进行了询问。
  如最终受让方确定为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该项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属关联交易。
  基于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意见:
  同意公司挂牌转让所持青岛中储物流有限公司35%股权。该部分股权经备案的评估值为2835万元(由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0]第267号评估报告所评估的市场价值评估值8100万元乘以持股比例35%,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是由于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考虑到一般情况下,成本法仅能反映企业资产的自身价值,而不能全面、合理的体现企业的整体价值。评估师经过对青岛中储财务状况的调查及历史经营业绩分析,依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结合本次资产评估对象,经过比较分析,认为收益法的评估结果能更全面、合理地反映青岛中储的所有者权益价值,因此选定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青岛中储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最终评估结论),最终挂牌起拍价格设定为3080万元。
  本人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对资产定价公允,未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该项关联交易的实施对进一步优化公司物流网点布局、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战略利益,对非关联股东而言是公平合理的。公司董事会对此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何黎明、王璐、陈建宏、朱军
  201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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