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根据2010年6月3日公告的《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要求,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6月25日上午9:30在昆明市人民中路35号阳光A版大厦三楼公司董事会会议室召开。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大会。根据本次会议登记截止日2010年6月22日,出席登记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人共4人,代表股权数66,30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126,225,000股的52.53%。大会聘请了云南众衡律师事务所钱祥飞律师到会进行法律见证。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授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以66,303,1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以66,303,1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以66,303,1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2009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以66,303,1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以66,303,1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
6、《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22,600票同意,66,280,50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以66,303,1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
8、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云南省分行申请1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66,303,1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
9、关于向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亿元流动资金委托贷款的议案
以22,600票同意,66,280,50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
10、关于《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以66,303,1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
11、关于向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1年期1亿元短期融资券资金的议案
以22,600票同意,66,280,50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
12、关于向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4500万元流动资金委托借款的议案
以22,600票同意,66,280,500票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代表股份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云南众衡律师事务所钱祥飞律师律师作为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等发表如下法律见证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云南众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云南马龙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