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市得利加自控技术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鹏博士
股票代码: 600804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得利加自控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3号楼轻苑大
住所:
厦3层308室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3号楼轻苑大
通讯地址:
厦3层308室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2010年8月24日
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如下:
一、本报告书由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市得利加自控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一章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市得利加自控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号3号楼轻苑大厦3层308室
3、法定代表人:赵子奇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105002570648
6、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8、经营期限:1998年8月21日至2018年8月20日
9、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700120177
10、主要股东:北京互联电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瑞达升电子技术有
限公司、王晓文、北京安通达科技有限公司
11、邮政编码:100037
12、联系电话:010-68984961
13、传真:010-6898496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性 是否取得境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外居留权
别
执行董事、 长春市绿园区东风大
赵子奇 男 经理 2.20104E+17 中国 街51栋2门11中门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超过5%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章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所持股份的目的是为了满足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的可能,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额及比例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鹏博士股份10296万股,为参与鹏博士
2007年非公开发行获受股份,已于2010年5月24日解除限售;占鹏博士总股
本133851.2477万股的7.69%。
截止到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鹏博士股份共计6531.1664
万股,占鹏博士总股本的4.88%。
二、本次股份变动的主要内容
时间 减持数量(万股) 减持比例(%) 备注
2010.6 134.9964 0.1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
2010.7 832.58 0.62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
2010.8.1-
2010.8.18 1796.6472 1.34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
2010.8.19 1000 0.75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
2010.8.20 0.61 0.0005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减持
三、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出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四章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合计买入鹏博士股票0万股,合计卖出鹏博士股票3764.8336万股。
(一)每个月买卖股票的数量(按买入和卖出分别统计);
2010年6月卖出1349964股
2010年7月卖出8325800股
2010年8月卖出27972572股
(二)交易的价格区间(按买入和卖出分别统计)。
卖出价格区间:9.20元至10.25元
第五章其他重要事项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章备查文件
1、北京市得利加自控技术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2、北京市得利加自控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
任"。
北京市得利加自控技术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0年8月24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成都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 上市公司所在 四川省成都市顺城大街229号顺
有限公司 地 城大厦5楼
股票简称 鹏博士 股票代码 600804
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市得利加自控技术有限公 信息披露义务
人名称 司 人注册地 北京
有无一致行动
拥有权益的股 减少 人 无
份数量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否 人是否为上市 否
公司第一大股 公司实际控制
东 人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可多选)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数量:10296万股 持股比例:7.69%
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后,信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权益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数量: 6531.1664万股 变动比例:-2.81%
的股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来12个月内继 是
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6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 不适用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 不适用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准
是否已得到批
准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
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北京市得利加自控技术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