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0年3月25日以邮件的形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6人,公司副董事长关卓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此次会议,授权董事长张宏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通讯表决,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信息报告制度》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