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0年6月24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正式会议于2010年6月29日上午9:00在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揭阳惠通医药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化解经营风险,本公司客户单位揭阳惠通医药有限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揭阳支行申请办理了贰仟伍佰万元(2,500万元)的保兑仓业务,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保证金之外的壹仟伍佰万元(1,5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河北三精医药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化解经营风险,本公司参股子公司河北三精医药有限公司向邢台市商业银行顺德支行申请办理了贰仟万元(2,000万元)的保兑仓业务,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保证金之外的壹仟贰佰万元(1,2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业务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千鹤制药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叁仟万元(3,000万元),此业务无需保证金,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叁仟万元(3,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因经营业务需要,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壹仟伍佰万元(1,500万元),此业务无需保证金,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壹仟伍佰万元(1,5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哈尔滨哈药德奇正医药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化解经营风险,本公司客户单位哈尔滨哈药德奇正医药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申请办理了贰仟万元(2,000万元)的保兑仓业务,本公司决定为其承担保证金之外的壹仟贰佰万元(1,200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鉴于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因此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拟定于2010年7月16日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0年7月16日上午9时整
(二)会议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四)审议议题:
1、《关于为河北三精医药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为哈尔滨哈药德奇正医药有限公司保兑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五)出席对象:
1、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股东代表;
3、为公司会议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六)登记方法:
1、凡在2010年7月12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本次会议;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0年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所在地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3号公司证券部登记;
3、异地股东可于2010年7月14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本次会议联系人: 程轶颖女士
联系电话: (0451)84675166
传 真: (0451)84675166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233号公司证券部
邮 编:150069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