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2009年度报告书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编号:Z27174000
被保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2010 年4 月7 日
保荐代表人: 郑勇 联系方式:0755-82943146
保荐代表人:李黎明 联系方式:0755-82943156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38—45 层
主要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41 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郑勇、李黎明
联系电话 0755-82943666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00839
注册资本 189,821.14 万元
注册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 号
法定代表人 赵勇
实际控制人 绵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谭明献
联系电话 (0816)2418486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
本次证券发行时间 2009 年7 月31 日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09 年8 月19 日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发行人信息披露审
阅情况
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2009 年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上市公告书、上市后的临时报告、2009 年第三
季度报告和2009 年年度报告均进行了认真审阅,未发现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也未发现存在影响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
2.现场检查情况 保荐代表人分别于2009 年8 月19 日-8 月21 日和2010 年4 月5日-4 月7 日到现场进行了检查,与发行人管理层就分离交易可转债上市后募集资金使用、各项承诺的履行、未来持续经营、制度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
3.督导发行人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情况
保荐代表人与发行人及律师、会计师通过当面交流、电话沟通、电子邮件往来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如下督导工作:
(1)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督导和核查,2009 年督导期内没有发现高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
(2)协助发行人完善对外担保的有关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其执行情况,2009 年督导期内没有发现违规担保事项;
(3)督促发行人完善并执行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2009 年督导期内没有发现有需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关联交易;
(4)督导发行人有效执行防止大股东、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发行人资源等制度,2009 年督导期内没有发现该等情况发生;
(5)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的相关约定,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现发行人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项 目 工作内容
4.持续关注发行人募
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等承诺
事项以及查询募集资
金专户情况
1.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等承诺事项,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途没有发生变更,投资项目进展顺利。
2.定期查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截止2009 年12 月31 日,本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5.督导发行人履行相
关承诺事项
根据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督促发行人履行相关承诺,未发现发行人有违背承诺的情况。
6.保荐机构发表独立
意见、公开声明及向上
交所报告情况
无。
7、发行人配合保荐工
作的情况
(1)积极向保荐机构提供信息披露文件,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工作;
(2)根据本次发行分离交易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积极履行相关承诺;
(3)积极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避免高管人员侵占公司利益,防止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
资源;
(4)避免对外提供不符合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的担保,尤其是对关联方的担保;
(5)有效执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同时严格按照重大关联交易的标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避免违规购买或出售资产、借款、委托资产管理等行为;
(7)督促其他中介机构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保荐工作。
8.保荐机构配合深/上
交所工作情况(包括回
答问询、安排约见、报
送文件等)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招商证券积极配合上交所有关工作,并根据要求,就被保荐公司有关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五、保荐机构在2009 年督导期内履行保荐职责和协调发行人及其聘请的中介机构过程中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事项 说明
1.重大关联交易 履行了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并以市场方式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平、公允
2.利润分配 无
3.对外投资 设立俄罗斯长虹有限责任公司和设立中东长虹自由区独资公司
4.重大资产收购 无
5.其他重大事项 美国APEX 公司欠公司货款余额2009 年度未发生变化.
6.媒体报导事项 从2010 年2 月25 日起,国内部分媒体针对公司1998 年度的销售收入提出质疑,随后又有媒体对公司2008 年的财务报告提出质疑,对于上述质疑,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非常重视,第一时间和公司取得了联系,并就上述媒体质疑事项进行了问询和沟通,而后就前述相关事宜与公司的审计机构进行问讯与沟通,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了保荐职责和持续督导义务
六、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2009 年督导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
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无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2009 年度报告书》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郑勇
李黎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