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0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0年8月26日在本公司商贸中心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费敏英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上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否决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