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0年4月23日接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二研究所(即华东计算技术研究所)通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暨资产重组有关问题的批复》(2010)国资产权294号,原则同意该总体方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特此公告。 上海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