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9月以通讯方式召开。 提议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9月8日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审阅了本次会议的有关资料,在保证公司所有监事信息和意见表达畅通的情况下,于2010年9月17日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合资建设上都三期工程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批准了公司《关于包头第二热电厂储灰池等部分土地处置的议案》。 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