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4年公司债券付息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于2004年12月20日发行的2004年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2010年12月20日开始支付自2009年12月20日至2010年12月19日期间的利息(以下简称"本年度利息")。 本次付息的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为2010年12月17日。该日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结束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按照托管账户所记载的本期债券余额享有本年度利息。集中付息期为自2010年12月20日起至2011年1月14日止的20个工作日。 有关本次付息的具体安排,请投资者查阅公司于今日分别在《中国经济导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发布的《2004年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10年付息公告》。 特此公告。 201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