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到期收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9年4月30日公司、祥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生集团")签署委托贷款合同,公司委托工行武林支行贷款1亿元给祥生集团,期限一年, 年利率16%。
2010年4月29日,公司收到祥生集团借款本金1亿元,相应利息同时结清。
特此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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