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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股份(600884)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3-2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注册地址:宁波市望春工业区云林中路238 号杉杉时尚产业园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债券名称: 
2010年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发行总额: 
不超过6亿元 
票面金额: 
100元 
发行价格: 
票面金额 
债券期限: 
7年 
回售选择权: 
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5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 
计息方式: 
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发行首日: 
本期债券发行期限的第1日,即2010年3月26日 
计息期限(存续期间):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0年3月26日至2017年3月25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0年3月26日至2015年3月25日,未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自2010年3月26日至2017年3月25日;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2010年3月26日至2015年3月25日 
还本付息方式: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2017年3月26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在2015年3月26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至2017年3月26日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起息日: 
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的3月2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付息日: 
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3月26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利息登记日: 
2011年至2017年间,每年3月26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 
回售登记期: 
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第5个付息日之前的第10个工作日发布关于投资者行使债券回售选择权的提示性公告,投资者拟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须在发行人发布提示性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回售登记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将被冻结交易;若投资者未在回售登记期进行登记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全部本期债券至第7个付息日 
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 
第7个付息日前第6个交易日为未回售的本期债券的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在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当日及该日至第7个付息日期间,本期债券停止交易 
支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方式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利息支付金额: 
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于利息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利率 
本金兑付金额: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总额,未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 
债权登记日: 
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票面利率确定方式: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确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固定不变 
第三方担保: 
本期债券由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抵押担保: 
发行人以其合法拥有的评估值为6.25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为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 
担保范围: 
本期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资信评级机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信用级别: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 
债券受托管理人: 
光大证券 
发行方式: 
发行方式安排见发行公告 
发行对象: 
发行对象安排见发行公告 
承销方式: 
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3亿元偿还商业银行贷款,拟用剩余资金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 
本期债券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1.5% 
二、本次公司债券上市的地点和时间安排 
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 
2010年3月24日 
预计发行日期: 
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3月30日 
网上申购日期: 
- 
网下申购日期: 
2010年3月26日至2010年3月30日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名称: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宁波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238号 
办公地址: 宁波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238号 
法定代表人: 庄巍 
董事会秘书: 钱程 
联系人: 钱程 宫毅 沈侣研 
电话: 0574-88208337 
传真: 0574-88208375 
邮政编码: 31517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承销团成员 
1、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联系人: 刘桂恒、李思瑾、赵晨、刘濛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834 
邮政编码: 200040 
2、分销商 
名称: 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35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工 
联系人: 王晓明、孙萍、程蕾、王凯 
电话: 0551-5161708、5161701、5161705、5161709 
传真: 0551-5161828 
邮政编码: 230069 
名称: 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 李晓安 
联系人: 张矛 
电话: 18818580351 
传真: 0755-82912907 
邮政编码: 518048 
名称: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 雷建辉 
联系人: 顾俊 
电话: 0510-82833551 
传真: 0510-82835057 
邮政编码: 214003 
(三)发行人律师 
名称: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1层 
法定代表人: 王立华 
联系人: 曹程钢、蔡 磊 
电话: 010-88092188 
传真: 010-88092150 
邮政编码: 100140 
(四)审计事务所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 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4楼 
法定代表人: 朱建弟 
联系人: 乔 琪、王一芳 
电话: 021-63391166 
传真: 021-63392558 
邮政编码: 200002 
(五)担保人 
担保人: 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永刚 
住所: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73-01室 
联系人: 冯扬 
电话: 021-58314079 
传真: 021-68763315 
邮政编码: 200122 
(六)资信评级机构 
名称: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 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65号 
法定代表人: 吴金善 
联系人: 啜春璐、金 磊 
电话: 022-23301769 
传真: 022-23301646 
邮政编码: 300040 
(七)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 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海宁路358号19F 
法定代表人: 梅惠民 
联系人: 顾兆诚、雷晓枫 
电话: 021-63068770 
传真: 021-63069771 
邮政编码: 200080 
(八)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 
名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徐浩明 
联系人: 刘桂恒、李思瑾、赵晨 
电话: 021-22169999 
传真: 021-22169834 
邮政编码: 200040 
(九)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户 名: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 
账 号:044036-8001-00675628026001 
支付行号:104290003033 
(十)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法定代表人: 张育军 
电话: 021-68808888 
传真: 021-68802898 
邮政编码: 200120 
(十一)本期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总经理: 王迪彬 
电话: 021-38874800 
传真: 021-68870059 
邮政编码: 200120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发行人在作出合理及必要的查询后,确认其与本期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担保事项 
本期债券由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发行人用其合法拥有的评估值为625,474,882.00元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为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 
一、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担保人: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anshan Investment Holding Co., Ltd. 
法定代表人:郑永刚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郭守敬路351号2号楼673-01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服装、针纺织品、服装面料、及相关的高新技术材料的研发和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由郑永刚、郑学明、胡海平、邱妙发、郑永表等共同投资成立,目前注册资本金50000万元。 
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服装、针纺织品、服装面料、及相关的高新技术材料的研发和销售等的多元化经营控股集团公司。根据杉杉控股200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截至2008年12月31日,其总资产为12,124,980,780.33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6,846,781,418.57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114,789,993.07元,实现利润总额630,694,422.04元,净利润495,237,255.19元。根据杉杉控股2009年未经审计的三季度财务报告,截至2009年9月30日,其总资产为12,383,491,238.85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603,572,772.21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250,952,387.44元,2009年1-9月实现利润总额463,931,097.25元,净利润351,032,851.35元。 
根据杉杉控股2008年经审计财务报告及2009年未经审计三季报,杉杉控股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9年9月30日/1-9月 
2008年12月31日/2008年度 
总资产 
12,383,491,238.85 
12,124,980,780.33 
净资产(扣除少数股东权益) 
3,250,952,387.44 
3,114,789,993.07 
营业收入 
8,205,619,680.64 
11,641,844,382.09 
净利润 
351,032,851.35 
495,237,255.19 
净资产收益率 
4.62% 
7.23% 
资产负债率 
38.60% 
43.53% 
流动比率 
1.23 
1.03 
速动比率 
1.02 
0.83 
利息倍数 
5.55 
4.73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资产负债率 = 总负债/总资产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末所有者权益 
流动比率 =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 = (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利息倍数 = (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三)资信状况 
杉杉控股成立于2004年8月30日,目前注册资本为50000万元,目前股东情况为:郑永刚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8.22%;郑学明占公司注册资本的18.52%;陈光华占公司注册资本的6.17%;胡海平占公司注册资本的2.67%;邱妙发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42%。 
杉杉控股作为投资平台,业务范围主要分为服装、进出口、生物科技三块。服装板块主要由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宁波鄞州鸿发实业有限公司、宁波甬港服装投资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组成。进出口板块主要是宁波工艺品进出口有限公司,生物科技板块主要是芜湖天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2008年,服装板块共实现销售收入30.78亿元,占杉杉控股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6.57%;进出口板块实现销售收入56.17亿元,占杉杉控股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48.48%;生物科技板块实现销售收入28.23亿元,占杉杉控股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4.36%。 
同时,杉杉控股与各家银行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截至2009年9月30日,杉杉控股合并下的银行授信额度为30亿元,杉杉控股本部共获银行授信额度2.1亿元。 
(四)累计对外担保的金额 
截至2009年9月30日,杉杉控股为关联方及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万) 
杉杉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11000 
宁波工艺品有限公司 
40000 
宁波和协拓展 
12000 
(五)累计担保余额占其净资产额的比例 
截至2009年9月30日,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及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占其净资产额(扣除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50.15%,若加上为本期债券提供的6亿元担保额度,杉杉控股有限公司为关联方及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占其净资产额(扣除少数股东权益)的比例为68.62%。 
(六)偿债能力分析 
杉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保持稳健的发展,资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张,盈利能力比较稳定。2008年的资产负债率为43.53%,净资产收益率7.23%,流动比率为1.03,速动比率为0.83,2009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率为38.60%,净资产收益率4.62%,流动比率为1.23,速动比率为1.02,均处于正常水平。杉杉控股2008年度的利息倍数为4.73,2009年1-9月为5.55,具有按期付息能力。同时杉杉控股与各贷款银行均建立了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并保持了良好的信用记录,与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总体偿债能力较强。 
二、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的债券种类、数额 
被担保的债券为7年期公司债券(附投资者第五年末可回售选择权),发行面额总计为不超过6亿元(含本数)。 
(二)保证的方式 
担保人承担保证的方式为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保证责任的承担 
如发行人不能在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兑付须偿付的债券本息,担保人应在收到债券持有人的书面索赔要求后,根据担保函向债券持有人履行担保义务。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代理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代理债券持有人发出的书面索赔要求为符合担保函规定的书面索赔要求。 
(四)保证范围 
担保人保证的范围包括本期债券的全部本金及利息,以及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 
(五)保证的期间 
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及本期债券到期之日起两年。债券持有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六)财务信息披露 
本期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有权对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并要求担保人定期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担保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会计报表等财务信息。 
(七)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债券持有人依法将债权转让或第三方通过合法方式取得该债券权利的,担保人按照本担保函的规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八)主债权的变更 
经本期债券有关主管部门和债券持有人会议批准,本期债券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不需另行经过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 
三、抵押担保情况 
(一)抵押资产情况 
被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基本情况如下: 
土地使用权明细表 
序号 
土地权证 
土地位置 
产权所有人 
1 
甬鄞国用(2009)第18-05022 
鄞州区古林镇鹅颈村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 
甬鄞国用(2009)第18-05020 
鄞州区古林镇布政村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房屋建筑物明细表 
序号 
权证编号 
建筑物名称 
产权人 
1 
鄞房权证古字第200722911号 
杉杉时尚产业园餐厅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2 
鄞房权证古字第200722911号 
杉杉时尚产业园宿舍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3 
鄞房权证古字第200722911号 
杉杉时尚产业园C座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4 
鄞房权证古字第200722914号 
杉杉时尚产业园A座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5 
鄞房权证古字第200722914号 
杉杉时尚产业园B座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6 
鄞房权证古字第200722914号 
杉杉时尚产业园F1-F4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7 
沪房地浦字(2005)第049750号 
一百杉杉大厦7层 
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8 
鄞房权证古字第200907453号 
0005蒸馏车间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9 
鄞房权证古字第200907453号 
0008机修车间和仓库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10 
鄞房权证古字第200907453号 
0010推板窑烧结二车间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11 
鄞房权证古字第200907453号 
0013烧结一车间 
上海杉杉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12 
沪房地市字(2001)第006371号 
一百杉杉大厦10层 
上海杉杉服装有限公司 
13 
沪房地浦字(2004)第098941号 
一百杉杉大厦24层 
上海杉杉服装有限公司 
14 
沪房地浦字(2004)第098941号 
一百杉杉大厦25层 
上海杉杉服装有限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上表所列土地及房屋建筑物的完全产权,有权依法对上表所列房地产设定抵押权,为本期公司债券提供抵押担保。 
抵押人已对前述抵押物的抵押事宜进行确认,所有拟抵押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未设定任何抵押权、任何其他他项权利或房地产权利限制,也不存在权属争议、查封、扣押、监管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设定抵押权的其他情形;所有拟抵押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设定抵押权不会违反任何中国法律、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发出的任何判决或命令、或公司章程,不会违反公司为缔约一方或对拟抵押房地产有约束力的任何合约、承诺或其它文件。 
(二)抵押资产评估结论 
经上海银信汇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上述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在评估基准日2009年9月30日评估价值为625,474,882.00元(人民币大写:陆亿贰仟伍佰肆拾柒万肆千捌佰捌拾贰元整)(沪银信汇业评字[2009]第A117号)。 
(三)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及法律关系 
抵押担保的主债权为依照本募集说明书发行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6亿元的本期公司债券。本募集说明书为主合同,房地产抵押合同为从合同。全体债券持有人为债权人及抵押合同下抵押权益的受益人,抵押权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光大证券作为抵押权代理人。 
(四)抵押担保范围 
抵押担保的担保范围包括: 
1、抵押人应向抵押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办理抵押登记的全部费用(包括法律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以及发行人应支付的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本期债券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2、抵押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以及抵押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五)抵押登记 
1、初始登记 
抵押人、抵押权代理人于2010年1月14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房地产登记处为本期债券办理了上海地区抵押物的抵押登记,于2010年3月11日在宁波市鄞州区房地产管理处为本期债券办理了宁波地区抵押物的抵押登记。 
2、变更登记 
(1)抵押人在其名称、地址或其它可能影响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抵押登记准确性的变化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代理人,并提供与该变化相关的必要的文件; 
(2)抵押权代理人在收到抵押人的变更通知后,应当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抵押登记的变更登记; 
(3)抵押权代理人在其名称、地址或其它可能影响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抵押登记准确性的变化发生后,亦应及时向抵押人发出变更通知,并办理变更登记; 
(4)若抵押人认为有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代理人,经抵押权代理人确认后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5)若抵押权代理人认为有需要办理变更登记的情形的,应及时通知抵押人,经抵押人确认后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抵押人、抵押权代理人应当在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之日起10 日内完成注销登记: 
(1)被担保债务被全部清偿;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成一致,终止本协议以及本协议所设之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抵押; 
(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一致同意办理注销登记的。 
第三节 评级情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本期债券的主体信用级别为AA-,债项信用级别为AA,根据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信用级别的符号及定义,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评级报告的内容摘要及揭示的主要风险: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发行人的评级反映了公司作为国内大型服装生产企业之一和锂离子电池材料龙头生产企业,具有规模优势,品牌知名度较高,整体竞争实力较强。 
近年来发行人经营业绩逐年递增,发展态势良好。公司资产负债水平适中,获取现金能力较强,现金流状况良好,整体偿债能力正常。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公司评级展望为稳定。 
本期债券由杉杉控股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杉杉控股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质量良好,整体盈利能力正常,偿债能力正常,现金流状况良好,但其贸易业务规模较大且盈利能力偏弱,其担保对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状况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发行人以其合法拥有的评估值为6.25亿元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建筑物为本期债券提供抵押担保。总体看,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付的风险较小。 
1、优势 
(1)浙江省优越的区域经济环境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2)公司作为国内大型的服装生产企业之一,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 
(3)公司“杉杉”品牌为中国名牌,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品牌美誉度,市场竞争力较强;同时,公司实施多品牌的品牌组合战略,可以满足市场不同消费群体的需求。 
(4)锂离子电池应用领域广阔,发展前景良好,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锂离子电池材料综合供应商,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5)国家近期出台的纺织品出口退税上调政策对公司未来盈利水平有积极影响。 
2、关注 
(1)由于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动荡,我国纺织服装的出口受到影响。 
(2)公司服装出口加工业务采取贴牌生产,没有自身品牌,销售受外方控制,存在一定风险,且面临较为激烈的行业竞争,业务盈利水平较低。 
(3)服装上游原材料价格上涨,人工成本上升,服装生产企业盈利空间受到挤压。 
(4)2009年上半年,锂电池材料市场价格波动,使得公司锂离子电池板块收入减少,盈利空间受到挤压。 
(5)人民币对美元汇率的波动,尤其是人民币升值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6)公司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入对公司利润贡献较大,未来公司盈利存在不确定性。 
(二)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一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并提供有关资料。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及本期债券担保方的经营管理状况及相关信息,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概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NINGBO SHANSHAN CO.,LTD. 
2、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3、公司股票简称:杉杉股份 
4、公司股票代码:600884 
5、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庄巍 
6、公司董事会秘书:钱程 
7、公司注册日期:1992年12月14日 
8、公司注册地址:宁波市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238 号 
9、公司办公地址:宁波市望春工业园区云林中路238 号杉杉时尚产业园A 座三楼 
10、公司邮政编码:315177 
11、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firs.com.cn 
12、公司电子信箱:ssgf@firs.com.cn 
(二)公司设立及IPO发行 
公司系1992年11月27日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经甬体改[1992]27号文批准,以宁波甬港服装总厂(现改为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为主体,与中国服装研究设计中心(集团)、上海市第一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同发起,采取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1992年12月14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名称为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5]208号文和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96年1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向内部职工配售565.5万股内部职工股,发行价每股10.88元。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为5,070万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96)字第002号上市通知书,向社会公开发行的1,300万股于1996年1月30日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证券代码600884,公司证券简称“杉杉股份”。公司565.5万股内部职工股按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从新股发行之日起,期满三年(即1999年1月8日后)方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三)历次股本形成及变动 
1、公司设立之初股本及变动 
1992年公司设立时总股本260万股(每股面值10元),注册资本2600万元。其中法人股221万股,占总股本的85%;内部职工股39万股,全部为内部职工股,占总股本的15%。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股份类别 
持股数(万股) 
比例(%) 
法人股 
221 
85 
社会公众股 
39 
15 
其中:内部职工股 
39 
15 
总股本 
260 
100 
1993年,经宁波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司甬体改[1993]50号文核准,同意发行人预分红送股增资,以普通股股权证形式预分红送股1,170万元(按股权证面值计算),并转为股本总额,红利转赠股本折股价格比1:1,按股份以1:0.45的比例送股东红股。转股后,公司股本调整至3,770万股,其中法人股3,204.5万股,占总股本85%,社会公众股(内部职工股)565.5万股,占总股本15%。预分红送股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由2,600万元增加至3,770万元,股权证每股面值由10元改为1元,变动后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下转B5版) 
  保荐人(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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