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0年5月24日上午9:00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川开发区金四路8号伊利集团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潘刚主持本次会议。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1人,代表股份259123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42%,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259123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59123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三)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259123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四)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经营方针与投资计划》。 同意票259123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五)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财务决算与2010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同意票259123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六)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票259123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票259123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票259123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陈力华,同意票259123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2、王玉华,同意票259123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票0股,反对票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大会经北京市天驰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莲、田烨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 本次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经与会董事签字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