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股份进展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4月30日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星氟化学")通知得知:华星氟化学拟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本公司部分国有股份的考察、论证、选择受让方的程序已经完成,通过公开征集和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华星氟化学于2010 年4月29日与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实业")签订了《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华星氟化学拟向钜盛华实业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1,904,14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8.86%;同时作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组成部分,华星氟化学将一并转让收回股改代垫股份442,108股的权利和对本公司的债权111,729,900.25元。上述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及股改代垫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19.35元。上述约定的转让价款由钜盛华实业向华星氟化学以货币形式支付。 2010年4月30日本公司分别收到钜盛华实业就上述股份转让事项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华星氟化学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述两份权益变动报告书将于2010年5月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进行披露。 本次上市公司国有股份协议转让事宜尚待继续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