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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湖科(600892)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5-04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湖科
    股票代码:600892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2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2室
    签署日期: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特别提示
    2010年4月29日,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受让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11,904,14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占总股本的18.86%),本次权益变动为上市公司国有法人股的协议转让,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鉴于上述股份转让事项是否能够获得相关部门的批准以及股份转让是否能够实施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股票交易风险。
    声 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为上市公司国有法人股的协议转让,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定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1
    第五节 资金来源 14
    第六节 后续计划 15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7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1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2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24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45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48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ST湖科、上市公司 指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华星氟化学 指 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钜盛华实业、信息披露义务人、本公司 指 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宝能集团 指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宝能控股 指 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
    深业物流 指 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本次股份转让、本次权益变动 指 钜盛华实业协议受让华星氟化学持有的ST湖科11,904,14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占总股本的18.86%)
    目标股份 指 华星氟化学合法持有的、拟向钜盛华实业转让的ST湖科11,904,14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占ST湖科总股本的18.86%
    目标权利 指 华星氟化学合法拥有的、拟向钜盛华实业转让的向ST湖科相关股东收回股改代垫股442,108股的权利
    目标债权 指 华星氟化学合法拥有的、拟向钜盛华实业转让的截至2010年3月31日经审计确认的对ST湖科享有的本金及资金占用费合计为111,729,900.25元的债权
    《股份转让协议》 指 华星氟化学与钜盛华实业于2010年4月29日签订的《中国华星氟化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本报告书 指 钜盛华实业出具的《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2室
    法定代表人: 叶伟青
    注册资本: 40,000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03645413
    组织机构代码: 73418122-6
    税务登记号码: 深国税登字440300734181226号
    深地税登字440300734181226号
    经营期限: 2002年1月28日至2022年1月28日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咨询。
    股 东: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2室
    联系电话: 0755-22213164
    传 真: 0755-2221317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0,000 100%
    合计 40,000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盛华实业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钜盛华实业的控股股东宝能集团成立于2000年3月23日,注册资本为3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合法取得的土地上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文化旅游产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钜盛华实业的实际控制人为姚振华先生,简历如下:
    姚振华,男,汉族,出生于1970年2月,本科学历,1992年进入深圳工作,先后涉足物流、食品、建材、金融、房地产、商业、农林业等行业领域,2000年3月至今,任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03年5月至今,先后任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
    姚振华先生2000年6月当选为深圳市第三届政协委员、深圳市总商会常务理事;2003年1月任广东省九届政协委员,2006年2月任广东省九届政协常委;2007年8月至今任广东省总商会副会长;2008年1月至今任广东省第十届政协委员、常委。目前,姚振华先生还担任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副会长,深圳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副会长,深圳市投资商会副会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姚振华先生控制的企业的产权关系图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姚振华先生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主要业务
    1 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00年3月23日 中国 30,000 姚振华持股100% 综合(持股)
    2 深圳市深业物流笋岗仓库有限公司 2001年4月16日 中国 300 宝能集团持股100% 物流
    3 深圳市笋岗国际电子物流城有限公司 2007年6月1日 中国 100 宝能集团持股100% 物流
    4 深圳市中林新材料有限公司 2008年6月26日 中国 2,000 宝能集团持股80% 工业
    5 深圳市新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999年3月12日 中国 380 宝能集团持股70% 物业管理
    6 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2年1月28日 中国 40,000 宝能集团持股100% 综合(持股)
    7 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985年1月20日 中国 28,000 钜盛华实业持股78.51% 物流
    8 深圳市华南汽车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01年4月16日 中国 30,000 深业物流持股80% 物流
    9 深圳市笋岗工艺城有限公司 2009年3月12日 中国 200 深业物流持股100% 物流
    10 深圳市粤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5日 中国 5,000 深业物流持股95% 物流
    11 深圳市宝钜实业有限公司 2003年3月17日 中国 9,000 深业物流持股100% 商贸
    12 深圳市深业物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1年4月16日 中国 300 深业物流持股50% 物业管理
    13 宝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008年12月2日 香港 2,000
    (港币) 深业物流持股100% 物流
    14 UNIGrand Venture Ltd 2003年4月9日 英属维京群岛 5
    (美元) 姚振华持股100% 持股
    15 宝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10日 开曼群岛 5
    (美元) UNIGrand Venture Ltd持股100% 持股
    16 德丽集团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4日 英属维京群岛 5
    (美元) 宝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持股
    17 宝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17日 香港 1,000
    (港币) 德丽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持股
    18 宝能控股(中国)有限公司 2006年1月19日 中国 62,000
    (港币) 宝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房地产
    19 宝能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7月3日 中国 91,850 宝能控股持股93.09% 房地产
    20 深圳市中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2年3月12日 中国 50,800 宝能控股持股100% 房地产
    21 深圳市国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995年8月11日 中国 1,000 宝能控股持股80% 工程管理
    22 天津市宝丰物流投资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8日 中国 60,000 宝能控股持股100% 物流
    23 天津市宝能置业有限公司 2008年7月2日 中国 10,000 宝能控股持股100% 房地产
    24 深圳市宝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9年3月9日 中国 300 宝能控股持股100% 物业管理
    25 北京华丰世纪置业有限公司 2006年5月12日 中国 20,000 宝能控股持股100% 房地产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的说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
    钜盛华实业的经营范围为"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合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咨询",公司各项具体业务主要通过控制或投资的企业完成。
    钜盛华实业控股的深业物流是深圳市龙头物流企业及笋岗-清水河物流园区(深圳市六大物流园区之一,唯一位于深圳市区内核心黄金位置的城市物流园)的核心企业,主营业务为仓储物流、商贸物流和物流园区建设、经营、管理,曾荣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颁发的"全国最大多功能现代化商业化仓库区"、"全国设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出口监管仓"等多项荣誉称号,连续多年被评为AAA级资信企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3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037,086,650.56 241,659,872.63 331,384,466.68 684,874,362.96
    总负债 1,485,077,546.07 33,339,379.93 64,771,354.35 275,758,067.7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6,706,417.73 208,320,492.70 262,529,699.60 405,637,940.66
    资产负债率(%) 72.90 13.80 19.55 40.26
    2010年1-3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营业收入 38,729,285.22 2,622,804.68 8,548,300.35 4,160,819.45
    利润总额 4,798,409.02 1,186,641.41 27,435,240.50 3,157,994.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520,259.80 1,685,675.70 26,831,368.68 3,005,058.66
    注:1、钜盛华实业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09年度和2008年度的财务数据摘自2009年度审计报告,2007年度和2010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由于2009年底钜盛华实业只持有深业物流24.77%股权,因此钜盛华实业截至2009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未合并深业物流财务数据;2010年3月,钜盛华实业在深业物流的持股比例增至78.51%,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以货币形式对钜盛华实业增资2亿元,钜盛华实业截至2010年3月31日的财务报表已反映了该等变更完成后的财务情况。
    3、深业物流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3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资产总计 1,626,686,139.93 1,395,957,133.93 1,083,405,210.23
    负债总计 1,172,453,624.08 1,004,736,039.10 647,772,962.2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93,506,595.08 390,352,074.43 435,095,783.07
    资产负债率(%) 72.08 71.97 59.79
    2010年1-3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营业收入 38,435,523.44 119,990,633.56 130,628,562.63
    利润总额 4,879,933.80 29,587,702.13 56,482,833.3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54,520.64 22,909,297.36 47,646,489.68
    注:深业物流2009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09年度和2008年度的财务数据摘自2009年审计报告,2010年1-3月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受处罚情况
    钜盛华实业最近五年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姓名 职务 长期居住地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叶伟青 董事长、总经理 深圳 中国 无
    陈莹 董事 深圳 中国 无
    乔宗利 董事 深圳 中国 无
    杨春香 监事 深圳 中国 无
    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盛华实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有在境内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定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钜盛华实业通过本次收购成为ST湖科的第一大股东后,拟对ST湖科进行资产重组,以增强ST湖科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目前尚未形成具体的方案。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考虑到ST湖科的经营现状以及本次收购完成以后钜盛华实业在ST湖科持股比例较低,未来12个月内,钜盛华实业不排除因对ST湖科实施资产注入而获取新增股份的可能性,也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增持ST湖科股份。未来12个月内,钜盛华实业不存在对其本次收购获得的ST湖科股份进行处置的计划或安排。如未来钜盛华实业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钜盛华实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2010年4月12日,钜盛华实业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1、同意钜盛华实业参与华星氟化学转让ST湖科股份的公开征集,同意钜盛华实业受让华星氟化学持有的ST湖科的上述股份及权利,具体方案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股份转让方案及相关股份转让协议为准;2、同意提请公司股东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收购ST湖科有关的事宜。
    (二)2010年4月12日,钜盛华实业唯一股东宝能集团作出股东决定如下:1、同意钜盛华实业参与华星氟化学转让ST湖科股份的公开征集,同意钜盛华实业受让华星氟化学持有的ST湖科的上述股份及权利,具体方案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股权转让方案及相关股份转让协议为准;2、同意授权钜盛华实业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收购ST湖科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拟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钜盛华实业收购ST湖科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并办理与收购ST湖科交易相关的申报事项。
    (三)2010年4月26日,钜盛华实业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并形成了如下决议:同意钜盛华实业就ST湖科国有股份的转让事宜与华星氟化学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股份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钜盛华实业未持有或控制ST湖科股份。
    经双方平等协商,钜盛华实业与华星氟化学于2010年4月29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受让华星氟化学持有的ST湖科11,904,14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占ST湖科总股本的18.8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钜盛华实业将成为ST湖科的第一大股东。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内容
    钜盛华实业协议受让华星氟化学持有的ST湖科11,904,14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占ST湖科总股本的18.86%);同时,作为本次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钜盛华实业一并受让华星氟化学拥有的收回股改代垫股份442,108股的权利和华星氟化学对ST湖科享有的本金及资金占用费合计为111,729,900.25元的债权。
    (二)目标股份的转让
    1、目标股份的内容
    华星氟化学持有的ST湖科11,904,142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占ST湖科总股本的18.86%。
    2、转让价格
    目标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19.35元,转让价款合计230,345,147.70元。
    3、支付方式
    (1)在股份转让协议正式签订之日,钜盛华实业已支付的缔约保证金84,000,000元立即转为履约保证金;
    (2)华星氟化学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同意目标股份转让的相关批准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钜盛华实业以现金方式将剩余的目标股份转让价款146,345,147.70元支付给华星氟化学,同时钜盛华实业已经支付的履约保证金84,000,000元转为股份转让价款。
    (三)目标权利的转让
    1、目标权利的内容
    华星氟化学拥有的收回442,108股股改代垫股的权利。
    2、转让价格
    目标权利的转让价格为每股股改代垫股19.35元,转让价款合计8,554,789.80元。
    3、支付方式
    华星氟化学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同意目标股份转让的相关批准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钜盛华实业以现金方式将目标权利的转让价款总额8,554,789.80元支付给华星氟化学。
    (四)目标债权的转让
    1、目标债权的内容
    截至2010年3月31日,华星氟化学拥有的经审计确认的对ST湖科本金及资金占用费合计为111,729,900.25元的债权。
    2、转让价格
    目标债权的转让价格为其经审计的账面值111,729,900.25元。
    3、支付方式
    华星氟化学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同意目标股份转让的相关批准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钜盛华实业以现金方式将目标债权转让价款111,729,900.25元支付给华星氟化学。
    (五)协议的生效
    《股份转让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并且以下条件全部得以成就或满足之日生效:
    1、华星氟化学、钜盛华实业内部决策机构均已正式通过相关决议,批准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进行交易;
    2、目标股份和目标权利的转让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正式批准。
    三、本次拟转让股份的受限或特殊安排情况
    (一)本次拟转让股份的受限情况
    1、本次拟转让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的安排:在过渡期内(股份转让协议签订日至目标股份交割完成日的期间),未经钜盛华实业书面同意,华星氟化学不得提议及/或投票同意修改上市公司章程(但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要求,以及ST湖科已对外公告需进行的修订除外),不得提议及/或投票同意上市公司进行除正常生产经营外的对本次交易有重大影响的任何担保、重组、合并或收购交易。
    (二)其他特殊安排情况
    钜盛华实业承诺,将支持ST湖科的长远发展,在本次协议受让的目标股份过户至其名下后的36个月内不对外转让。
    四、本次收购所需的有关部门批准情况
    本次收购涉及上市公司国有法人股的转让,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收购的资金来源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为230,345,147.70元;目标权利的转让价款为8,554,789.80元;目标债权的转让价格为111,729,900.25元,因此,本次收购所需资金共计350,629,837.75元,来源为钜盛华实业自有和自筹资金,其中,285,629,837.75元为钜盛华实业自有资金,剩余的65,000,000.00元为钜盛华实业股东宝能集团提供的借款,借款利息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下浮10%,借款期限为3年。
    钜盛华实业声明,本次收购资金未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ST湖科及其关联方,也未通过与ST湖科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
    二、本次收购的支付方式
    本次收购的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二、《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钜盛华实业将成为ST湖科的第一大股东。考虑到ST湖科的经营现状,钜盛华实业有意对ST湖科进行资产重组,以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但上述意向需在对上市公司进行深入了解,并对重组计划进行审慎的研究论证后方能确定,目前尚未形成具体方案。如未来钜盛华实业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钜盛华实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置换或资产注入的重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钜盛华实业将成为ST湖科的第一大股东。考虑到ST湖科的经营现状,钜盛华实业有意对ST湖科进行资产重组,以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但上述意向需在对上市公司进行深入了解,并对重组计划进行审慎的研究论证后方能确定,目前尚未形成具体方案。若未来钜盛华实业和上市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相应重组计划时,钜盛华实业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在目标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后10日内,由华星氟化学提名的4名ST湖科董事、1名监事应当提出辞职,由钜盛华实业提名的人员作为董事、监事候选人,在经ST湖科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担任ST湖科董事、监事。
    四、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目前,ST湖科的公司章程中未设置阻碍收购其控制权的特别条款。本次收购完成后,钜盛华实业将持有ST湖科18.86%的股份并成为其第一大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盛华实业尚无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对ST湖科公司章程条款进行重大修改的明确计划。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盛华实业尚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盛华实业尚无在本次收购完成后提出对ST湖科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钜盛华实业尚无其他对ST湖科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收购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收购完成后,钜盛华实业成为ST湖科的第一大股东。为维护ST湖科的独立性,保障ST湖科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钜盛华实业承诺如下:
    (一)保证ST湖科人员独立
    1、保证ST湖科的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立于钜盛华实业和钜盛华实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
    2、保证ST湖科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ST湖科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保证ST湖科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ST湖科专职工作,不在钜盛华实业及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之间双重任职。
    3、保证钜盛华实业推荐出任ST湖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都通过合法的程序产生,钜盛华实业不干预ST湖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ST湖科资产独立完整
    1、保证ST湖科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ST湖科的资产全部能处于ST湖科的控制之下,并为ST湖科独立拥有和运营。
    2、保证钜盛华实业及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ST湖科的资金、资产。
    (三)保证ST湖科的财务独立
    1、保证ST湖科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保证ST湖科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保证ST湖科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钜盛华实业共用银行账户。
    4、保证ST湖科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钜盛华实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5、保证ST湖科依法独立纳税。
    6、保证ST湖科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钜盛华实业不干预ST湖科的资金使用调度。
    (四)保证ST湖科机构独立
    1、保证ST湖科的机构设置独立于钜盛华实业,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
    2、保证ST湖科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钜盛华实业分开;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体系,保证ST湖科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各职能部门独立运作,不存在与钜盛华实业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五)保证ST湖科业务独立
    1、保证ST湖科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ST湖科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经营的能力。
    2、保证钜盛华实业除通过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ST湖科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钜盛华实业及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不在中国境内外从事与ST湖科相竞争的业务。
    4、保证尽可能减少ST湖科与钜盛华实业及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进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完成后,钜盛华实业成为ST湖科的第一大股东,为保障ST湖科及ST湖科除钜盛华实业外的其它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钜盛华实业在此就本次收购完成后,在未来持续经营过程中可能与ST湖科发生的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一)在本次收购前,钜盛华实业及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与ST湖科不存在关联交易。
    (二)钜盛华实业在此特就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1、本次收购完成后,钜盛华实业将善意履行作为ST湖科第一大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ST湖科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ST湖科独立经营、自主决策。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ST湖科的公司章程规定,促使经钜盛华实业提名的ST湖科董事依法履行其应尽的诚信和勤勉责任。
    2、保证钜盛华实业及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今后原则上不与ST湖科发生关联交易。
    3、如果ST湖科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钜盛华实业及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钜盛华实业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在对相关交易审议时严格执行回避表决制度;交易将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合法性;与ST湖科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ST湖科的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必要性发表独立意见;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ST湖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钜盛华实业及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与ST湖科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并保证不会向ST湖科谋求任何超出有关关联交易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本次收购完成后,钜盛华实业成为ST湖科的第一大股东。为维护ST湖科的独立性,保障ST湖科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钜盛华实业在此特就避免与ST湖科同业竞争事宜承诺如下:
    (一)本次收购前,ST湖科的主营业务为涂料、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针纺织品、装饰材料、日用杂品、家具、摩托车、电线、电缆的批发、零售。截至本承诺书出具日,钜盛华实业及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未投资于任何与ST湖科有相同或类似业务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营实体,未经营也没有为他人经营与ST湖科相同或类似的业务;钜盛华实业及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与ST湖科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保证钜盛华实业及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将不在中国境内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由其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或与另一公司或企业拥有股份或者其他权益)参与任何与ST湖科及其子公司业务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及其他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之任何业务活动,以避免钜盛华实业及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与ST湖科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业务竞争。
    (三)承诺如钜盛华实业及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ST湖科营业执照载明的主要业务有实质性竞争或可能有实质性竞争,则钜盛华实业将立即通知ST湖科,并尽力协调将该商业机会让予ST湖科。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钜盛华实业及钜盛华实业的关联方以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与下列当事人发生如下交易:
    一、与ST湖科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 万元或高于ST湖科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ST湖科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ST湖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ST湖科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正在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对被收购公司的持股情况及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被收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股票交易情况查询证明,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钜盛华实业及其股东宝能集团无持有或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ST湖科股份的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的持股情况及在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买卖被收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股票交易情况查询证明,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钜盛华实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无持有或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ST湖科股份的行为。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股票交易情况查询证明,在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钜盛华实业的唯一股东宝能集团的副总经理胡晓玫女士、副总经理杨瑞平先生的配偶刘力华女士存在买卖ST湖科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1、副总经理胡晓玫女士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0-03-23 1,000 1,000 买入
    2010-03-24 500 500 卖出
    2010-03-25 500 0 卖出
    共计盈利695元
    胡晓玫女士为宝能集团副总经理,胡晓玫女士未参与过任何有关收购ST湖科事项的讨论、商议、论证或决策,除ST湖科已公告信息以外,不可能知悉与收购ST湖科有关的其他任何事项。宝能集团和胡晓玫女士已分别出具书面说明,胡晓玫女士前述买卖ST湖科股票的行为,是在其未获知本次收购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故其买卖ST湖科股票的行为与本次收购无关联关系,本着严于律己的原则,胡晓玫女士自愿将因核查期间上述股票买卖产生的收益全额支付给ST湖科。
    2、副总经理杨瑞平先生的配偶刘力华女士
    变更日期 变更股数 结余股数 变更摘要
    2010-04-21 100 100 买入
    共计盈利/亏损0元
    刘力华女士为宝能集团副总经理杨瑞平先生的配偶,杨瑞平先生未参与过任何有关收购ST湖科事项的讨论、商议、论证或决策,除ST湖科已公告信息以外,其本人及直系亲属不可能知悉与收购ST湖科有关的其他任何事项。宝能集团和杨瑞平先生已分别出具书面说明,杨瑞平先生的配偶刘力华女士前述买卖ST湖科股票的行为,是在其未获知本次收购相关内幕信息的情况下,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故其买卖ST湖科股票的行为与本次收购无关联关系。杨瑞平先生已代表其配偶刘力华女士承诺,自本次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目前持有的ST湖科的上述股票。
    除上述人员外,宝能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均不存在买卖ST湖科股票的行为。
    宝能集团将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强教育,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情形。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表
    钜盛华实业最近三年一期合并口径的财务报表如下所示: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3月31日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货币资金 141,305,436.40 530,404.50 2,273,668.67 26,507,722.30
    交易性金融资产 3,437,021.48 - - 1,000,000.00
    应收账款 12,612,129.39 - - -
    预付款项 7,507,713.18 - - 666.00
    其他应收款 1,177,059,068.19 100,584,398.84 34,460,112.88 5,011,212.86
    存 货 210,344.95 - - 655,150.29
    流动资产合计 1,342,131,713.59 101,114,803.34 36,733,781.55 33,174,751.45
    长期股权投资 22,478,713.89 111,000,676.58 234,955,002.08 583,897,920.12
    投资性房地产 212,779,164.78 29,015,135.24 59,653,571.06 61,772,537.51
    固定资产 117,164,188.65 - - -
    在建工程 76,525,434.25 - - 3,269,172.00
    无形资产 163,665,829.74 9,916.75 13,316.71 220,771.18
    长期待摊费用 98,447,823.48 13,804.40 27,608.96 2,539,210.70
    递延所得税资产 3,893,782.18 505,536.32 1,186.3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694,954,936.97 140,545,069.29 294,650,685.13 651,699,611.51
    资产总计 2,037,086,650.56 241,659,872.63 331,384,466.68 684,874,362.96
    短期借款 150,000,000.00 - - 70,000,000.00
    应付账款 7,286,764.13 3,451.13 3,451.13 1,431,203.63
    预收款项 4,842,607.39 - 25,906.20 -
    应付职工薪酬 2,519,580.20 - 194,498.06 1,247,829.00
    应交税费 7,830,044.97 80,109.85 182,307.30 375,615.80
    应付利息 1,337,574.60 - - -
    应付股利 51,168.29 - - -
    其他应付款 227,860,941.84 4,255,818.95 64,365,191.66 202,703,419.28
    流动负债合计 401,728,681.42 4,339,379.93 64,771,354.35 275,758,067.71
    长期借款 882,200,000.00 29,000,000.00 - -
    长期应付款 201,148,864.65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83,348,864.65 29,000,000.00 - -
    负债合计 1,485,077,546.07 33,339,379.93 64,771,354.35 275,758,067.71
    实收资本 400,000,000.0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资本公积 - - - 170,468,908.00
    盈余公积 3,662,417.51 6,210,542.51 - -
    未分配利润 3,089,706.64 2,109,950.19 62,529,699.60 35,169,032.6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45,706.42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06,706,417.73 208,320,492.70 262,529,699.60 405,637,940.66
    少数股东权益 145,302,686.76 - 4,083,412.73 3,478,354.59
    股东权益合计 552,009,104.49 208,320,492.70 266,613,112.33 409,116,295.25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2,037,086,650.56 241,659,872.63 331,384,466.68 684,874,362.96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1-3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一、 营业收入 38,729,285.22 2,622,804.68 8,548,300.35 4,160,819.45
    减: 营业成本 16,966,337.62 1,687,330.29 1,826,991.64 1,042,906.2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919,588.22 136,455.92 445,245.40 215,039.04
    销售费用 - - - 11,363,285.64
    管理费用 3,294,922.21 1,083,570.88 744,277.77 15,997,073.56
    财务费用 12,571,694.26 1,683,603.30 3,351,303.20 5,477,646.54
    资产减值损失 - 2,750,858.33 5,392.37 -
    加: 投资收益 568,397.83 5,906,074.69 25,260,150.53 27,643,028.2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846,648.50 17,683,267.29 18,325,989.96
    二、 营业利润 4,545,140.74 1,187,060.65 27,435,240.50 -2,292,103.37
    加: 营业外收入 257,766.42 - - 5,451,897.47
    减: 营业外支出 4,498.14 419.24 - 1,800.00
    三、 利润总额 4,798,409.02 1,186,641.41 27,435,240.50 3,157,994.10
    减: 所得税费用 1,789,811.35 -604,929.07 -1,186.32 -
    四 净利润 3,008,597.67 1,791,570.48 27,436,426.82 3,157,994.10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520,259.80 1,685,675.70 26,831,368.68 3,005,058.66
    少数股东损益 213,639.16 105,894.78 605,058.14 152,935.44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0年1-3月 2009年度 2008年度 2007年度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1,028,221.13 2,131,181.44 8,574,280.83 4,165,146.4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58,909,836.78 216,782,594.99 76,179,559.50 270,300,335.65
    现金流入小计 489,938,057.91 218,913,776.43 84,753,840.33 274,465,482.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76,120.59 - - 749,025.5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573,545.62 5,661.68 925,208.87 2,992,111.83
    支付的各项税费 4,316,804.84 898,720.46 1,349,219.57 910,298.5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20,365,975.70 233,877,263.14 230,537,182.31 278,053,232.71
    现金流出小计 836,532,446.75 234,781,645.28 232,811,610.75 282,704,668.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6,594,388.84 -15,867,868.85 -148,057,770.42 -8,239,186.55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77,901,570.36 - 196,856,921.79 162,822,722.3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43,732,540.82 - 7,187,152.0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3,000,000.00 536,176.23
    现金流入小计 77,901,570.36 43,732,540.82 199,856,921.79 170,546,050.5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净额 24,700,087.21 - - 2,153,811.45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000,000.00 200,000.00 - 156,436,314.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261,590.54 70,157.54 3,000,000.00 -
    现金流出小计 28,961,677.75 270,157.54 3,000,000.00 158,590,125.4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939,892.61 43,462,383.28 196,856,921.79 11,955,925.13
    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60,000,000.00 -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84,000,000.00 35,000,000.00 - 106,00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444,000,000.00 35,000,000.00 - 106,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73,400,000.00 6,930,000.00 70,000,000.00 108,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3,096,242.00 57,407,778.60 3,033,205.00 5,584,147.00
    现金流出小计 86,496,242.00 64,337,778.60 73,033,205.00 113,584,147.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7,503,758.00 -29,337,778.60 -73,033,205.00 -7,584,147.00
    四、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 -
    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9,849,261.77 -1,743,264.17 -24,234,053.63 -3,867,408.4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4,893,196.11 2,273,668.67 26,507,722.30 30,375,130.72
    六、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4,742,457.88 530,404.50 2,273,668.67 26,507,722.3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009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对钜盛华实业2009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深南财审报字(2010)第CA155号),认为:钜盛华实业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钜盛华实业2009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的财务状况以及2009年度公司及合并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2009年度财务报告的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
    (二)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2009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2006)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类型。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发行的债券或承担其他债务支付的手续费、佣金等,计入所发行债券及其他债务的初始计量金额。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购买方支付的合并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现金或非现金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以及企业合并中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的费用之和。支付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时,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日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购买方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确认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业务合并按相同的方法处理。
    (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当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为人民币入账。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借款费用的原则处理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以资产负债表日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中项目下单独列示。境外经营的现金流量项目,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八)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几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及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它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
    金融资产的确认是指将符合金融资产定义和金融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记入资产负债表的过程。金融负债的确认是指将符合金融负债定义和金融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记入资产负债表的过程。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计量
    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除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其他金融负债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均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得利或损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外,直接计入资本公积,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现金股利,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股利时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发生减值、摊销或终止确认时产生的利得和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资产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当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金融资产已经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是指将金融负债从企业的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能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5、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用于确定其公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4)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表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差很小的,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6、金融资产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以外的的金融资产的帐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其发生了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
    (1)持有至到期投资
    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根据期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情况进行分析,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3)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期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了减值的,则将其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计算确认减值损失。
    期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或有确凿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与其他各项应收款项存在明显差别时应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期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该比例反映各项实际发生的减值损失,即各项组合的账面价值超过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金额。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即账龄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实情况确定以应收款项扣除关联往来以0.5%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确认标准:A、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依法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款项。B、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
    以上确实不能收回的款项,报经董事会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
    (九)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长期股权投资分为: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对合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以下简称"其他股权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资本公司中股本溢价(或资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初始投资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投资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以非货币资产交换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取得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债权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按照权益法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长期股权投资损益确认方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后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5、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在合营企业设立时,合营各方在投资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在所设立合营企业的重要财务和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必须由合营各方均同意才能通过。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一般情况下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6、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若对子公司、对合营企业、对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其他股权投资发生减值时,按类似的金融资产的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确定的现值与投资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以后期间均不予转回。
    (十)投资性房地产的核算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
    投资性房地产分为: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其中建筑物的折旧方法和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与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一致,土地使用权的摊销方法和减值准备的确定方法与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一致。
    (十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固定资产的分类
    公司的固定资产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
    3、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 5 2.375
    4、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按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较高者确定。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旦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5、固定资产后续支出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的处理原则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十二)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分为:
    在建工程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并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转入固定资产核算。
    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停建并计划在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等预计发生减值的在建工程,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旦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三)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账面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资本化的条件
    在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时,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暂停资本化
    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且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则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不暂停资本化。
    4、停止资本化
    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费用。
    (十四)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包括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计价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自满足一定条件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2、无形资产摊销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期限内,采用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一致的方法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
    3、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以及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摊销,不能确定受益期限的按不超过十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六)预计负债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和因重组而承担的重组义务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只有在承诺出售部分业务(即签订约束性出售协议)时,才能确认因重组而承担了重组义务。
    (十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让渡资产使用权,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确认收入。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十八)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本公司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经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十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本公司的所得税费用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不予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公司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及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四、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项目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人民币 - 9,937.50 - - 5,705.11
    银行存款:
    人民币 - - 520,467.00 - - 2,267,963.56
    合计 - - 530,404.50 - - 2,273,668.67
    (二)应收股利
    项目 2008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年12月31日
    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股利
    1、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648,262.40 16,648,262.40 -
    合计 - 16,648,262.40 16,648,262.40 -
    (三)其他应收款
    种类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关联往来 99,511,317.55 98.93% - - 33,387,031.59 96.87% - -
    非关联往来 1,078,473.66 1.07% 5,392.37 100% 1,078,473.66 3.13% 5,392.37 100%
    合计 100,589,791.21
    100% 5,392.37 100% 34,465,505.25
    100% 5,392.37 100%
    (四)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2008年12月31日 增减变动 2009年12月31日 期末减值准备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3,585,000.00 - 3,585,000.00 2,292,500.00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231,370,002.08 -121,661,825.50 109,708,176.58 -
    合计 - 234,955,002.08
    -121,661,825.50
    113,293,176.58
    2,292,500.00
    (五)投资性房地产
    按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2008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出售子公司减少 2009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 69,170,212.00 - 34,369,450.00 34,800,762.00
    房屋、建筑物 69,170,212.00 - 34,369,450.00 34,800,762.0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计 9,516,640.94 826,518.11 4,557,532.29 5,785,626.76
    房屋、建筑物 9,516,640.94 826,518.11 4,557,532.29 5,785,626.76
    三、投资性房地产账面净值合计 59,653,571.06 - 29,811,917.71 29,015,135.24
    房屋、建筑物 59,653,571.06 - 29,811,917.71 29,015,135.24
    四、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 - -
    房屋、建筑物 - - -
    五、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 59,653,571.06 - 29,811,917.71 29,015,135.24
    房屋、建筑物 59,653,571.06 - 29,811,917.71 29,015,135.24
    本期折旧826,518.11元。
    (六)无形资产
    项目 2008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 17,000.00 - - 17,000.00
    软件 17,000.00 - - 17,000.00
    二、累计摊销合计 3,683.29 3,399.96 - 7,083.25
    软件 3,683.29 3,399.96 - 7,083.25
    三、无形资产账面净值合计 13,316.71 - - 9,916.75
    软件 13,316.71 - - 9,916.75
    四、减值准备合计 - - - -
    软件 - - - -
    五、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3,316.71 - - 9,916.75
    软件 13,316.71 - - 9,916.75
    本期摊销额3,399.96元。
    (七)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产生 505,536.32 1,186.32
    小计 505,536.32 1,186.32
    (八)资产减值准备
    项目 2008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年12月31日
    转回 转销
    一、坏账准备 5,392.37 - - - 5,392.37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2,292,500.00 - - 2,292,500.00
    合计 5,392.37 2,292,500.00 - - 2,297,892.37
    (九)应付账款
    项目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应付账款 3,451.13 3,451.13
    1、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2、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十)预收款项
    项目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预收账款 - 25,906.20
    1、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2、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预收关联公司款项。
    (十一)应交税费
    项目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房产税 73,081.59 145,257.38
    营业税 6,744.97 35,971.75
    城市维护建设税 67.45 359.71
    教育费附加 202.35 1,079.17
    堤防维护费 13.49 -49.01
    企业所得税 -311.72
    土地使用税 0.02
    合计 80,109.85
    182,307.30
    (十二)其他应付款
    项目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往来 4,255,818.95 64,365,191.66
    (十三)长期借款
    项目 2009年12月31日 2008年12月31日
    抵押借款 29,000,000.00 -
    合计 29,000,000.00 -
    (十四)实收资本
    项目 2008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年12月31日
    实收资本 20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200,000,000.00
    合计 20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200,000,000.00
    (十五)盈余公积
    项目 2008年12月31日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2009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 - 6,210,542.51 - 6,210,542.51
    合计 - 6,210,542.51 - 6,210,542.51
    (十六)未分配利润
    项目 2009年度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 上年末未分配利润 62,105,425.11 -
    调整 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424,274.49 -
    调整后 年初未分配利润 62,529,699.60 -
    加:本期净利润 1,685,675.7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6,210,542.51 10%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55,894,882.6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2,109,950.19 -
    (十七)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目 2009年度 2008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614,214.63 8,548,300.35
    其他业务收入 8,590.05 -
    营业成本 1,687,330.29 1,826,991.64
    (十八)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2009年度 2008年度
    营业税 131,207.62 427,574.35
    城市维护建设税 1,312.08 4,275.76
    教育费附加 3,936.22 12,827.25
    堤围防护费 - 568.04
    合计 136,455.92
    445,245.40
    (十九)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情况
    项目 2009年度 2008年度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4,846,648.50
    17,683,267.29
    已处置的子公司确认的投资收益 3,221,457.0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162,030.89 7,576,883.24
    合计 5,906,074.69
    25,260,150.53
    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 2009年度 2008年度
    深圳深业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771,567.72 17,732,976.93
    深圳市新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5,080.78 -49,709.64
    合计 4,846,648.50
    17,683,267.29
    (二十)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2009年度 2008年度
    一、坏账损失 458,358.33 5,392.37
    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2,292,500.00 -
    合计 2,750,858.33
    5,392.37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除本报告书前文已经披露的有关本次收购的信息外,钜盛华实业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钜盛华实业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况,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叶伟青
    日期:二〇一〇年 四 月 三十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协办人:
    王景然
    财务顾问主办人:
    陆勇威 王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顾伟国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O年 四 月 三十 日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钜盛华实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钜盛华实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钜盛华实业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内部决策文件;
    4、钜盛华实业关于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说明;
    5、钜盛华实业与华星氟化学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6、钜盛华实业关于本次收购资金来源的说明;
    7、钜盛华实业关于最近24 个月内与ST湖科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的说明;
    8、钜盛华实业关于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9、钜盛华实业、宝能集团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持有或买卖ST湖科股份情况的说明;
    10、钜盛华实业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及项目人员前六个月内持有或买卖ST湖科股份情况的说明;
    1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前六个月内相关机构和人员持有或买卖ST湖科股票的证明文件;
    12、钜盛华实业关于保持ST湖科独立性的承诺函;
    13、钜盛华实业关于规范与ST湖科的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14、钜盛华实业关于解决与ST湖科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5、钜盛华实业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6、钜盛华实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声明;
    17、钜盛华实业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18、深业物流最近两年一期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2室
    上市公司: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51号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叶伟青
    日期:二〇一〇年 四 月 三十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河北湖大科技教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51号
    股票简称 ST湖科 股票代码 600892
    收购人名称 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收购人注册地 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2088号深业物流大厦八楼802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无一致行动人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
    收购人不是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收购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 否 √
    收购人不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收购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收购人没有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 收购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是 □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收购人没有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收购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收购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0股 持股比例: 0.00%
    本次收购股份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11,904,142股 变动比例: 18.86%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是 □ 否 √
    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
    收购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
    未来12个月内,收购人不排除因对上市公司实施资产注入而获取新增股份的可能性,也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收购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 否 √
    前6个月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 □ 否 √
    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是 √ 否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 √ 否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 √ 否 □
    本次收购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是 √ 否 □
    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收购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是 □ 否 √
    未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收购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收购报告书及其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叶伟青
  日期:二〇一〇年 四 月 三十 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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