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四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 次会议于2010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与会7名董事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增资"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推动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业务的进一步发展,同意本公司与该公司其余股东一起同比例向其分步进行增资。新增投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4,350万元,其中本公司拟增资不超过19,957.50万元;上海唐镇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拟增资不超过7,539.50万元;仪邦集团有限公司拟增资不超过6,652.50万元;上海联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拟增资不超过5,765.50万元;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拟增资不超过4,435万元。增资后,本公司仍持有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的股权。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小龙、朱守淳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关于调整对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金额的议案 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评估价值,同意将本公司对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增资金额由5000万元调整至5015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该公司15%的股份。 该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小龙、朱守淳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 同意:5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