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上海兴科置业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兴科置业有限公司100%的股份,收购价格参考整体评估结果定价,为人民币244,466,354.11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上海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 二、 股权收购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3.58%的股份。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玖亿玖仟捌佰陆拾柒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1387号16幢;法定代表人:刘小龙;经营范围为:高科技项目经营转让,市政基础设施开发设计,房地产经营,咨询,综合性商场,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经营期限自1992年7月3日起至不约定期限。 三、股权收购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 收购标的 上海兴科置业有限公司为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郭守敬路351号432室,成立时间为2009年,注册资本:163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朱慧。 上海兴科置业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公司主要资产为待开发的张江高科技园区中区C-2-15、C-3-5、C-4-5、C-2-8地块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46613.1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容积率为0.8,全部为招拍挂出让用地。根据规划,地块将建成文化娱乐商业综合项目,可为张江中区及周边科教研发类企业提供商业、生活配套服务,重点解决中区内员工的娱乐休闲、商务餐饮等问题。 2、 收购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收购委托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上海兴科置业有限公司所拥有的整体资产进行评估。 ? 评估方: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2010年3月31日。 ? 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上海兴科置业有限公司整体资产价值。 ? 评估方法:采用资产基础法; ? 评估结论:被评估单位上海兴科置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价值为人民币244,466,354.11元,该评估价已经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评估备案。 四、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关于上海兴科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的合同》。 ? 定价依据:根据评估值。 ? 收购价格:人民币244,466,354.11元。 ? 合同生效条件:协议各方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通过之日起生效。 ? 合同主要条款:该收购款应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0日内一次付清。 五、进行股权收购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股权收购符合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将优质资源持续注入上市公司、减少同业竞争"的战略规划;同时将配合浦东新区商业布局,为完善张江产业园区商业配套,发展张江产业园区的区域商业中心发挥作用。 参与张江中区开发建设,是本公司现阶段的重要战略规划,通过此次收购,可将上海兴科置业有限公司所获得的地块与本公司业已获得的中区其它商业地块整体设计、整体运营,发挥规模效应,增加战略性项目资源储备,并提升上市公司在中区的整体经济效益,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无论从控制资源、市场机遇、财务分析等角度衡量,本项目都具有较高的投资可行性。 六、本次股权收购的风险分析六、涉及本次股权收购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收购不损害本公司的独立性,本次收购所使用的资金为本公司自有资金。 七七、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洪卫、戴根有、周骏对该事项意见如下: 1、在该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刘小龙、朱守淳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收购价格系依据评估价格确定,交易安排是公平、合理的,为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八、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四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报告编号:沪东洲资评报字第DZ100293033号)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