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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海盛(60089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9-29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并于2010年9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公司现有董事9名,9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建造一艘散货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在中海工业有限公司及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建造一艘4.8万吨级散货船(带吊)。散货船建造合同价格为人民币22330万元。资金来源:本次造船所需资金拟40%为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自有资金,60%由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通过向金融机构借款或其他方式解决。
    中海工业(江苏)有限公司是中海工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中海工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的全资下属公司,两家公司均为公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王大雄、吴昌正、严志冲3名董事因任职于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属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6名非关联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孙培廷、潘祖顺、刘娥平3名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此项关联交易提案已经公司所有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并已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履行了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还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项关联交易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发展运输业务,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此项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建造一艘散货船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决定于2010年10月29日(为期半天)召开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海口公司会议室。
    三、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0年10月29日上午9:00
    3、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建造一艘散货船的议案。
    以上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9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暨关于召开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广州振华船务有限公司建造一艘散货船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0年10月25日
    1、截止2010年10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因故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四)登记方法
    1、参会手续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参加会议。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2010年10月29日上午9:00前进入会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2、股东或股东代表可以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参会登记办法如下:
    (1)拟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0年10月27日-10月28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时间:半天
    2、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6层公司证券部
    邮编:570125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583985
    传真:0898-68581486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0年九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程的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审议事项(可填入议案序号)  投票指示
                                  同意
                                  反对
                                  弃权
    如果股东本人(本单位)对有关审议事项的投票未作出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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