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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空港(600897)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3-31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本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如下:
    一、预计公司2010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购买材料及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人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交易金额 2009年交易金额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停车场租赁 市场定价原则 400,000.00 1,200,000.00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房产及土地租赁 市场定价原则 10,900,000.00 10,569,512.93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危险品库地租金 市场定价原则 194,563.08 194,563.08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法律事务、工程结算审核等服务费 市场定价原则 2,600,000.00 2,077,841.60
    厦门佰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号候机楼卫生保洁 市场定价原则 8,400,000.00 10,058,300.00
    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卉科技有限公司 3号候机楼植物租摆 市场定价原则 1,640,000.00 1,557,962.90
    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卉科技有限公司 绿化、养护工程 市场定价原则 3,130,000.00 2,488,407.71
    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厦门经发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物资、设备代理招标服务及采购 市场定价原则 50,000,000.00 14,009,649.09
    厦门国际航空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3#候机楼维保费 市场定价原则 9,040,000.00 6,205,000.00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代建费 市场定价原则 6,000,000.00 2,958,390.52
    厦门佰翔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呼叫中心服务费 市场定价原则 1,080,000.00 1,031,101.32
    厦门佰翔酒店集团有限公司 租车费 市场定价原则 2,000,000.00 2,243,512.13
    2、销售材料及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人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交易金额 2009年交易金额
    福建空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场所租赁 市场定价原则 240,000.00 239,868.00
    福建空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货物地面处理费 市场定价原则 1,500,000.00 3,034,753.16
    福建航空港雅仕维联合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特许经营权 市场定价原则 13,000,000.00 5,551,916.05
    3、代收代付的关联交易
    ①向关联方收取的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人 交易内容 定价原则 预计交易金额 2009年交易金额
    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 机务代理分成收入 政府指令性价格 14,000,000.00 10,924,587.51
    龙岩冠豸山机场有限公司 机务代理分成收入 政府指令性价格 500,000.00 117,187.43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水电费 政府指令性价格 18,000.000.00 17,955,027.40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港集团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68%的股份。航空港集团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8日,注册资本为壹拾捌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倜傥先生。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有:办理航空运输业务;对国内外飞机提供机务保障;为飞机提供地面技术及设备服务;汽车的客货运输等。
    2、福建空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货代公司")成立于1998年03月25日,注册资本捌佰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王倜傥,经营范围主要有:1、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按批准证书经营);2、代理航空货运保险业务;3、承办航空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订舱、包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短途运输服务及咨询业务。
    3、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卉科技公司(以下简称"花卉公司")成立于1998年03月25日,注册资本叁佰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王倜傥,主要经营蝴蝶兰、四季草花的规模生产;各类花卉苗木的批发、零售;盆栽租赁及承接园林绿化施工、绿地养护等业务,具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绿化资质。
    4、厦门佰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翔物业") 成立于 2006年8月14日成立,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法定代表人为王倜傥。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物业管理业务及专项保洁业务。
    5、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成立于1994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倜傥,主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及管理、经纪与代理;批发、零售建筑材料、建筑机械、五金交电化工、卫生洁具。
    6、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翔网商")成立于2008年9月22日,系由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空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其中: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25万元,占95%股权,福建空港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出资75万元,占5%股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倜傥;主要经营范围:从事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维护;招投标代理业务;物资的采购、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及监控化学品)、配送服务;五金交电、日用百货、计算机设备及耗材、通讯器材、办公用品、机电产品的批发;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电子商务相关的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7、厦门经发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发机电")成立于2000年6月16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佰万元整,法人代表为王倜傥,经营范围主要有:接受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委托进行机电设备、原材料等货物及其他服务项目的国内、国际招标、技术咨询;批发、零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摩托车及其零配件、电子及通讯产品、金属材料、机电产品、纺织品、建筑设备、建筑材料、办公用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如加工贸易、对销贸易、转口贸易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8、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空港")成立于 2003年4月7日,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亿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王倜傥。经营范围主要有:客货航空运输及储运仓库业务;航空客货运输销售代理;航空维修基地及航空器材;对国内外飞机提供机务保障;为飞机提供地面技术及设备服务;航空配餐业务;航空运输货物装卸、搬运、分拣、计量、包装、理货、仓储;国际、国内航空货运有关文件单证制作;侯机楼经营业务;免税外汇商品业务;广告;成品油零售;餐饮;宾馆;车辆维修;物业管理;租赁;停车场业务;机场区域内的其他商业经营;土地房产开发;旅游。
    9、福建航空港雅仕维联合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2010年1月25日原福建航空港广告有限公司更名为福建航空港雅仕维联合广告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10万元,占51%;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出资490万元,占49%。法人代表为王倜傥。经营范围主要有: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10、厦门佰翔酒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佰翔酒店集团")成立于2008年1月24日,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仟万元整,法人代表为王倜傥,经营范围为:从事已合法设立的酒店的管理;对酒店业的投资;会议咨询、会议服务。
    11、厦门国际航空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法人代表为刘晓明,经营范围为: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有效期至2014年12月4日);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安防工程一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有效期至2012年11月30日);自动化控制、计算机网络、通讯工程、弱电系统集成及机电设备、空调制冷设备安装、调试、维修保养及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电梯设备销售;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化学危险品)、机械电子设备、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制冷设备、汽车零配件;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12、龙岩冠豸山机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岩机场"),成立于2003年1月,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法人代表为王倜傥,经营范围为:航空运输业务;对国内外飞机提供机务保障;为飞机提供地面技术及设备服务;为民用航空器提供加油业务;民航空中交通指挥、通讯导航、气象服务;航空客货运输销售代理;航空配餐业务;航空运输货物装卸、搬运、分拣、计量、包装、理货、仓储;国际、国内航空货运有关文件单证制作;进出机场客货运输服务;候机楼经营业务;停车场业务;机场区域内的其他商业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未取得前置审批的批准文件,不得从事该项目的生产经营)。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空港集团公司:控股股东
    2、货代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3、花卉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4、佰翔物业: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5、万翔网商: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6、经发机电: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7、房地产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8、福州空港: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9、广告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0、佰翔酒店集团: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1、机电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12、龙岩机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情况和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他们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执行政府指令性价格;
    2、没有政府指令性价格的,有可适用行业价格标准的,依据该价格进行;
    3、若无适用的行业价格标准,依据市场价格进行;
    4、对物资设备采购等偶然发生的服务,按照实际发生的中标价格计价。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交易目的:
    (1)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政府指导价格、公开市场价格和招标价格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及商品、接受劳务、租赁土地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使得公司管理更加专业化, 更加专注于保障航空生产运行, 使公司可以进一步提高保障能力及提升服务品质,同时减少公司设备、人工成本等支出。
    (2)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按政府指导价格、公开市场价格向关联方销售材料及商品、提供劳务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此类关联交易属于在厦门机场范畴从事航空等经营业务所必须发生的交易,交易价格为公开市场价格,同时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促进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
    2、上述关联交易作价原则和标准都遵循民航总局关于民用机场收费标准文件、批文、行业收费标准和市场公开定价原则,作价公平合理、运作符合常规,不损害公司和关联交易方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本期和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均未产生重大影响。
    (六)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0年3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出席会议的11名董事中,在航空港集团公司任职的关联董事王倜傥先生、林杰先生、刘晓明先生、周培坤先生、梁志刚先生回避了表决,董事钱进群先生、汪晓林先生和独立董事张斌生先生、辜建德先生、凌建明先生、屈文洲先生经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2、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需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后,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3、公司独立董事张斌生先生、辜建德先生、凌建明先生、屈文洲先生参与了《日常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并需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公司以往的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的预计是比较合理的。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的签署情况
    1、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订立《供电协议》和《供水协议》,由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空港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在厦门机场内耗用的水电费,于2008年7月1日生效,期限永续。
    2、本公司将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重新订立《停车场租赁合同》,租入位于厦门高崎国际机场1号候机楼前停车场,合同金额预计40万元,因1号候机楼上半年计划拆除,合同期限预计4个月。
    3、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签定《房产租赁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租赁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消防救援中心大楼、急救中心大楼、建管公安大楼一层、厦门高崎机场北区场务站、厦门高崎机场南区供水值班房、厦门高崎机场西大门安检室、消防救援中心安检室等七处房产,面积合计15,353.42平方米,用于机场办公及设施设备运行保障,合同自2008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年租金为2,294,512.94元人民币。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签定《房产租赁补充协议》,本公司租赁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旧消防救援中心楼,面积1920.44平方米,作为公司飞行区管理配套用房,合同自2010年1月1日至2039年12月31日,期限为20年,全部租金394.53万元,年租金19.73万元。
    4、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根据合同,本公司租赁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飞行区、东西停车场等土地,土地面积195万平方米,租赁期限自2008年7月1日起20年,前三年每年租金为人民币815万元,在租赁期第四年起,每合同年度租金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而且,在租赁期第四年和第五年,年租金不超过租赁期第一年租金的10%。
    5、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签定《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根据合同,本公司租赁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货机坪土地,土地面积6万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09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前两年每年租金为人民币25万元,在租赁期第三年起,每合同年度租金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而且,在租赁期第三年和第四年,年租金不超过租赁期第一年租金的10%。
    6、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签定《法律事务服务协议》、《工程审核服务协议》以及《人事代理服务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每季度按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合同自2009年1月1日起生效,期限永续。
    7、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卉科技有限公司续签《厦门机场3号候机楼植物租摆协议》,由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卉科技有限公司负责3号候机楼内公共区域及头等舱、贵宾室及办公室等场所的盆栽租摆事宜。合同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5月31日,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延期。
    8、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卉科技有限公司签定《厦门机场飞行区割运草、碾压、草坪除虫、排水沟清淤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68万元,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考核进行考核结算,合同期限从2009年8月1日起3年。
    9、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卉科技有限公司签定《绿化养护承包合同》、《环卫保洁承包合同》和《花卉摆放承包合同》,由厦门国际航空港花卉科技有限公司负责本公司红线及租赁范围内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和花卉摆放,三项合同金额暂定188万元,按实结算,合同期限自2008年7月1日起2年,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延期。
    10、本公司与厦门佰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定《候机楼保洁合同》,合同金额84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考核结算,合同从2009年1月1日起一年,到期延长一年。
    11、本公司与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及厦门经发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签订《物资设备采购代理协议》及《购销合同》,公司委托厦门万翔网络商务有限公司或厦门经发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并进行设备及物资采购。合同期限从2009年开始,每年续签一次,按照实际中标情况,进行采购结算。
    12、本公司与厦门佰翔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订立《租车协议》和《呼叫中心服务协议》,按照合同约定收费标准,每月度按实际业务量进行结算,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
    13、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厦门机场候机楼设备维修保养协议》,合同金额暂定904万元,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进行考核结算,合同期限从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14、本公司与福建航空港雅仕维联合广告有限公司签订《广告特许经营合同》,合同约定特许经营权费包括固定部分特许经营权费及变动部分特许经营权费,变动部分特许经营权费按照福建航空港雅仕维联合广告有限公司相关的营业收入进行提成。合同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5、本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代建协议》,本公司将委托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建旅客配套服务楼、3号候机楼地下停车场改造等工程,代建管理费参照厦门市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代建费有关规定标准计取。
    1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有限公司与福建空港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签订《办公场所租赁合同》,出租范围包括位于厦门国际航空港空运货站大楼3楼大厅的办公室,租赁期限自2008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14日。到期双方无异议,自动延期。
    17、本公司之子公司厦门国际航空港航空货物服务有限公司与厦门国际航空港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特运库土地租赁协议》,用于作为货站配套设施危险品仓库建设用地,租赁面积1782.57平方米,合同期限2007年12月1日至2033年08月31日,全部租金5,010,000.00元。
    18、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福建国际航空港机务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与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和龙岩冠豸山机场有限公司签定《收入分成协议》,根据协议,自2007年7月开始,福建国际航空航空港机务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其在福州长乐国际机场提供的飞机勤务和特车业务收入,与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按照9:1比例进行分成。
    19、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福建国际航空港机务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与龙岩冠豸山机场有限公司签定《收入分成协议》,根据协议,自2004年4月开始,福建国际航空港机务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其在龙岩冠豸山机场提供的飞机勤务和特车业务收入,与龙岩冠豸山机场有限公司按照9:1比例进行分成。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有关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国际航空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倜傥
      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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