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股网.中国 chaguwang.cn

长江电力(600900)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6-29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0年6月26日下午在宜昌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6月23日下午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0人,实际出席会议7人,委托出席3人,其中林初学、孙又奇董事委托曹广晶董事,毛振华独立董事委托李菊根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曹广晶董事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曹广晶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陈飞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战略与环境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董事会战略与环境委员会由曹广晶、陈飞、毕亚雄、孙又奇董事,李菊根独立董事共5位董事组成,曹广晶董事长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刘章民、曹兴和、毛振华独立董事,孙又奇、林初学董事共5位董事组成,刘章民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确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会议确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毛振华、曹兴和、刘章民独立董事,杨清董事共4位董事组成,毛振华独立董事为召集人。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会议聘任张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楼坚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会议聘任张定明先生、马振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白勇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张诚,1957年9月出生,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三峡水力发电厂厂长,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公司总经理,兼任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张定明,1963年12月出生,管理学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广州发展实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马振波,1963年11月出生,工程硕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公司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厂长兼党委书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三峡水力发电厂厂长、党委书记,长江三峡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北京长电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白勇,1971年10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财务部经理,湖北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楼坚,1967年6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公司资本运营部经理;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湖北鸿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附件二: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在仔细阅读了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就公司董事长提交的《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以及公司总经理提交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张诚先生、楼坚先生的履历等材料,认为张诚先生、楼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张诚先生、楼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的张定明先生、马振波先生为副总经理候选人、白勇先生为财务总监候选人,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鉴于以上原因,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张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定明先生、马振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白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楼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菊根、曹兴和、刘章民、毛振华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PDF公告全文PDF公告全文下载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