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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1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7027元(含税);扣税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3324元
    每10股转增5股,每股转增0.5股
    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9日
    除权(除息)日:2010年7月20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7月23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7月21日
    一、通过利润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已于2010年6月26日经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刊登在6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
    (一)利润分配方案:本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3,541,891,981.09元,其中:1、以200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总股本9,412,085,457股为基数,派发现金股利3,485,012,882.16元,每股派发现金0.37027元(含税),每10股派发现金3.7027元(含税);2、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因公司2009年重大资产重组新增的股份1,587,914,543股派发现金股利56,879,098.93元。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方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11,00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5,500,000,000股,转增后的公司总股本为16,500,000,000股。
    (三)发放年度:2009年度。
    (四)发放范围:截止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根据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3324元;对于在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的法人股股东(含机构投资者),本公司不代扣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37027元;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0.33324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相关规定在取得股息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一)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9日
    (二)除权(除息)日:2010年7月20日
    (三)现金红利发放日:2010年7月23日
    (四)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10年7月21日
    四、发放对象
    截止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19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一)利润分配实施办法:1、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2、本公司原发起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办法:资本公积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照每10 股转增5 股的转增比例直接记入公司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化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 量 比例
    (%) 发行新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他 小 计 数 量 比例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6,090,620,223 55.37 3,045,310,111 3,045,310,111 9,135,930,334 55.37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4,909,379,777 44.63 2,454,689,889 2,454,689,889 7,364,069,666 44.63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1,000,000,000 100 5,500,000,000 5,500,000,000 16,500,000,000 100
    七、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16,500,000,000股摊薄计算的2009年度每股收益为0.3128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单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8688900
    传 真:010-58688898
    联 系 人:李清龙、王 晨、张 泽
    九、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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