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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投中鲁(600962)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扩大在国投财务公司业务范围的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7-24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扩大在国投财务公司业务范围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在关联公司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新
增加法人账户透支、保函、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委托贷款、
委托理财、融资租赁、债券承销、买方信贷、保险代理等业务。
 关联人回避事宜:关联董事周立成先生、孙烨女士、李一鸣先生、张云若先
生在本议案表决中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0 年2 月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0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国投财务公司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今后3 年内每年向关联方国投财务办理存、贷款及资金结算业务,向其
年度关联借款不超过5 亿元。
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扩大在关联方
国投财务的业务范围,公司计划今后3 年内除保持授信额度不超过5 亿的短期融
资,办理存、贷款及资金结算业务外,新增加法人账户透支、保函、票据承兑、
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融资租赁、债券承销、买方信
贷、保险代理等业务。
公司控股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系国投财务第一大股东,按照《上海证券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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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
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周立成先生、孙烨女士、李一鸣先生、张云若
先生均进行了回避,由其他7 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与该议案有关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国投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47 号9 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5 亿元人民币
国投财务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核发金融许可证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于2009 年2 月11 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注册成立,公
司注册资本5 亿元人民币。
国投财务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及其所属8 家成员单位和战略投资者德国裕
宝联合银行股份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其中第一大股东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持有该公
司49%的股份。
国投财务的主营业务为: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投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
关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
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
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在关联公司国投财务新增加法人账户透支、保函、票据承兑、票据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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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理、信用证、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融资租赁、债券承销、买方信贷、保险代
理等业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拟扩大在关联方
国投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公司计划今后3 年内除保持授信额度不超过5 亿的短
期融资,办理存、贷款及资金结算业务外,新增加法人账户透支、保函、票据承
兑、票据贴现、保理、信用证、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融资租赁、债券承销、买
方信贷、保险代理等业务。上述业务定价政策为相关费用收取标准按不高于中国
人民银行的利率水平和收费标准及国家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在关联公司国投财务进行存贷款及部分
结算业务,可以增加约5 亿元授信额度,相应地拓宽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筹资渠
道,一定程度上缓解公司生产高峰期短期流动资金地紧张。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在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基础上,在
关联公司国投财务新增加法人账户透支、保函、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理、信
用证、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融资租赁、债券承销、买方信贷、保险代理等业务,
将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通过委托贷款等手续费低于银行的融资渠道,有
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
有一定地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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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听取公司董事会成员、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介绍,并对议案资料进行认真
阅读后,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国投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财务”)是银监会批准的非银行金
融机构,公司选择在国投财务办理账户透支、保函、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保理、
信用证、委托贷款、委托理财、融资租赁、债券承销、买方信贷、保险代理等业
务属关联交易,但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关联方占用资金等情况;
2、上述关联交易的业务收费标准均等于或优惠于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家其他
有关部门的相关标准,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权益;
3、上述关联交易借助公司大股东的优势,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拓宽筹
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降低融资成本,获得更加便捷高效、多品种的金融服务;
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上述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情况,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及
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发生的,关
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5、关联董事周立成先生、孙烨女士、李一鸣先生和张云若先生在审议该议
案时回避表决,其程序是合法的;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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