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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源煤电(600971)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4-16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于2010年4月15日在宿州市皖煤大酒店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8户,共代表股份281,348,244股,占股份总数394,382,521股的 71.34%。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名,代表股份264,024,935股,占股份总数的66.9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6名,代表股份17,323,309股,占股份总数的4.39%。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龚乃勤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按照议程,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选举龚乃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49,7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101,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497,1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7 %。
    2、选举汪永茂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49,7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101,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497,1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7 %。
    3、选举胡庆永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49,7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101,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497,1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7 %。
    4、选举朱凤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49,7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101,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497,1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7 %。
    5、选举王显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49,7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101,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497,1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7 %。
    6、选举吴玉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49,7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101,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497,1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7 %。
    7、选举严洪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49,7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101,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497,1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7 %。
    8、选举赵曙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49,7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101,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497,1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7 %。
    9、选举唐豪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49,7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101,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497,1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7 %。
    10、选举张士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60,7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101,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486,1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7 %。
    11、选举宋德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49,7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9%;反对票101,3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4%;弃权票497,1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7 %。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同意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位人民币8万元/年(税后)。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27,18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78%;反对票154,50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5%;弃权票466,5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7 %。
    (三)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选举吴卫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75,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0%;反对票69,7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弃权票502,9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8 %。
    2、选举汪维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75,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0%;反对票69,7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弃权票502,9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8 %。
    3、选举陆光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280,775,5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80%;反对票69,77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弃权票502,95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18 %。
    同时,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张德宣先生、郭庆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德宣、郭庆增简历见附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部分内容的议案》。
    公司2008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事项,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事项。由于自方案所确定的定价基准日以来证券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现对该方案的发行股票数量、价格等有关内容进行修改,其他内容维持不变。修改的内容如下:
    1、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6,200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数量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281,083,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票81,1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票183,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6%。
    2、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不低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25.64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281,083,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票162,4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6%;弃权票102,4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限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算。
    表决结果:同意票281,083,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票81,1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票183,7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6%。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有效期的议案》。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内容拟进行调整,为了保证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实施,提请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重大资产重组和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相应延长。延长后,授权有效期为12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算。授权的具体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281,107,3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1%;反对票80,76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3%;弃权票16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6 %。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的议案》。
    根据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改情况,相应修改《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281,120,78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2%;反对票178,1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6%;弃权票49,36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2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张大林律师、祝传颂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恒源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O年四月十五日 
    附件:张德宣、郭庆增简历
    张德宣,男,1963年生,中共党员,大专,经济师。历任:皖北煤电集团政研信息部政研科副科长,科长,副主任经济师,副部长;皖北煤电集团经营管理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恒源煤电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人;现任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
      郭庆增,男,1955年生,中共党员,大专,政工师。历任皖北煤电集团矿区工会组织部部长,工会事业部部长,工会事业部部长(副处级);工会生产劳保部部长;恒源煤电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现任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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