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广安爱众
股票代码:600979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大庆路68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西街5号
报告书签署日期:2010 年 9 月 17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申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广安爱众、上市公司 指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 指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报告书 指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大庆路68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远
注册资本:244,148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000000101937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7699768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投资、经营电源、电网;生产、销售电力设备、建筑材料;电力工程设计、施工、技术咨询及服务;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经营期限:2004年12月17日至永久
税务登记证号码:川国税直510105769976803
通讯地址:成都市成华西街5号
邮编号码:610081
联系电话:028-8317750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四川省水电集团的股权结构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100%,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他国或地区的居留权
张志远 男 党委书记、董事长 中国 中国 否
罗毅 男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段兴普 男 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陈华明 男 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中国 中国 否
曾勇 男 副总经理、工会主席 中国 中国 否
吴建文 男 总工程师 中国 中国 否
陈涛 女 总经济师 中国 中国 否
以上信息披露义务人之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均不存在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西昌电力(600505)10.29%股份。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广安爱众坚持跨区域发展战略,致力于发展国家产业政策大力鼓励和支持的水电、燃气产业,符合我国清洁能源的长期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建成投产对提升广安爱众的主营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16,531.2万元认购广安爱众非公开发行的部分股票作战略投资,是基于看好上市公司未来在清洁能源产业中的发展前景,从而获取长期回报。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除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外,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广安爱众股份权益的意向。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6.72元/股,持有广安爱众股份数量为246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广安爱众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8.30%。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广安爱众的其他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主要内容
(一)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拟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证监会"证监许可【2010】1156号"文核准。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经法定程序,发行价格由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根据认购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数量优先的原则,协商确定为6.72元/股,发行总股数为5860万股,发行后广安爱众总股本增至296,446,073股。
(二)权益变动的数量及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安爱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2460万股限售
流通股,占广安爱众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8.30%。
(三)认购价款与支付
信息披露义务人以现金方式向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购款项缴款专用账户支付全部认购价款16,531.2万元,已完成验资。
(四)股份锁定承诺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就本次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认购的广安爱众2460万股限售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
制。
(六)重大交易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股票募集资金用途之一即为增资信息披露义务人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星辰水电投资有限公司,以开发建设平武县泗耳河流域一级、三级水电站。
信息披露义务人获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配售,系其按照《认购邀请书》的要求提交《申购报价单》及其他文件,经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认购邀请书》中明确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确定规则对其予以配售,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的重大交易不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的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除上述交易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内未发生重大交易,截至目前也无其他未来重大交易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未有买卖广安爱众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
2.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与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认购协议》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10 年 9 月 17 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渠江北路86号
股票简称 广安爱众 股票代码 60097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成都市青羊区大庆路68号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未持有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2460万股 变动比例:8.3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
日期:2010 年 9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