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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鸣科化(600985)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05-07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0年5月6日上午9时
    (二)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四)召集人: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张海龙先生
    (六)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3人,代表股份35,851,022股,占总股份90,000,000股的39.8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
    (列)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2009年度报告及摘要
    赞成35,851,0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2、2009年度财务决算和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赞成35,851,0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3、200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0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6,561,186.81元,按《公司章程》规定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56,118.6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157,508.45元,扣除2009年度分配的2008年度股利
    9,000,000.00元后,截至2009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8,062,576.58元。按以下方案分配:
    (1)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0,000,000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股本18,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8,000,000股。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总金额为18,000,00.00元,转增前,资本公积金为158,874,584.10元,转增后,资本公积结余为140,874,584.10元。
    (2)以2009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9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800,000.00元,2009年度实现的剩余未分配利润31,105,068.13元结转下一年度。
    赞成35,851,0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4、200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5,851,0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5、200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35,851,0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6、独立董事2009年度述职报告
    赞成35,851,0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7、关于2010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赞成989,421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关联股东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了该项表决。
    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决定续聘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赞成35,851,0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9、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动,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为:民用爆破器材及其包装材料、设备,化工产品,精细化工产品(含化学危险品),田菁粉,塑料制品,爆破器材半成
    品制造、加工、销售;爆破技术转让、承揽爆破工程(凭许可证经营),爆破器材生产工艺技术转让;农产品收购(不含粮、棉及国家限制收购的除外)。硝酸铵、硝酸钠、一甲胺、苦味酸、黑索金、铝粉、石蜡、工业酒精、亚硝酸钠、氯酸钾、铅丹、醋酸丁酯、过氯乙烯销售。普通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
    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修改为:公司设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经理3-5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赞成35,851,022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份数占出席代表所持股份数的1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聘请的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蒋敏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200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雷鸣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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