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0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0年8月17日上午在东营科英激光电子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树云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发表以下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1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意见出具日,未有参与报告编制和审核的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并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符合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针对以前年度出现的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是恰当的,有利于公允列报各期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