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0年11月17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0年第九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会议于2010年1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和书面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浙江晋椿五金配件有限公司签订13000吨线材的《供需协议》,总金额约为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的4.94%。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此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0-037号"。蔡永龙、蔡林玉华、蔡晋彰等3名关联董事按照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该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晋亿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O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