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辞职及建议选举监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黃幼和先生及巩君女士因工作变动已申请辞去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职务。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李美军先生及李整先生为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监事辞职
黃幼和先生及巩君女士因工作变动已申请辞去本公司股东代表监事职务。黃幼和先生及巩君女士均确认,於本公告日期,概无与董事会及/或监事会存在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辞任之其他事宜須提请股东注意。黄幼和先生、巩君女士的辞职申请将在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补其缺额后生效,在此之前仍需继续履行监事的职责。
本公司借此机会向黃幼和先生及巩君女士任期內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建议选举监事
李整先生及李美军先生由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母公司)提名为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李整先生及李美军先生的委任須经股东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
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李整先生:48岁,母公司审计处处长。李先生毕业于四川省二党校函授经貿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李先生于一九八零年加入母公司,历任母公司财务处处长助理、重庆建材实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本公司销售处副处长、销售处党总支书记及重钢集团矿业公司副总经理。
李美军先生:44岁,母公司法律事务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李先生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律系法律专业,获法律硕士学位,助理经济师。李先生于1988年加入母公司,历任母公司湛江工贸东华经销部副经理、母公司湛江工贸集团南宁经营部经理、母公司法律事务室法律事务科科长、法律事务室副主任。
待在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李整先生及李美军先生的委任后,各自将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李整先生及李美军先生将不会在本公司领取任何薪酬。
李整先生及李美军先生各自的任期将自在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取股东批准委任开始,至新一届监事会成立止。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李整先生及李美军先生在过往三年內均未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董事职务,且(i)与董事、监事、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概无关联;(ii)概无于本公司任何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第XV部界定的任何权益;及(iii)概无在本公司或本集团(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
除本公告披露者外,李整先生及李美军先生均确认概无其他事宜須提请股东注意,且概无与其各自委任有关的其他任何資料須根据上市規則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零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