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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601006) 最新公司公告|查股网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11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0年10月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0年9月2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解聘王和平先生、薛泉增先生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解聘王和平先生、薛泉增先生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二、关于聘任黄松青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和平先生、薛泉增先生已离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黄松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议案三、关于聘任孙禹文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和平先生、薛泉增先生已离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孙禹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四位独立董事于长春先生、周春生先生、肖序先生、李文兴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1〕102号)以及《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黄松青先生、孙禹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查,黄松青先生、孙禹文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具备在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附件:1、黄松青先生简历;
  2、孙禹文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1
  黄松青先生简历
  1960年6月27日出生,男,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现任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1988.07-1999.03  原大同铁路分局  外事办公室助理翻译、办公室接待室主任
  1999.03-2000.01  原大同铁路万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部  经理
  2000.01-2002.04  原大同铁路分局多元经济管理分处项目开发科  科长
  2002.04-2004.06  原大同铁联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2004.06-2004.10  原大同铁路分局企管分处  副分处长
  2004.10-2006.04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2006.04-2006.04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
  附件2
  孙禹文先生简历
  1964年2月出生,男,中国国籍,大学文化,工程师,现任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设备部部长。
  1992.05-1992.09 原大同铁路分局茶坞供电段副段长
  1992.09-2004.02 原大同铁路分局湖东供电段副段长、段长
  2004.02-2004.11 原大同铁路分局计统分处分处长
  2004.11-2005.06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主任部员
  2005.06-2008.02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
  2008.02-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设备部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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