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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零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公告PDF版下载) 下载PDF公告阅读器
公告日期:2010-10-29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一零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增加三项临时提案,分别为《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关于本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和《关于本公司2010年6月以来发生的购买、置换飞机交易的议案》。前述临时提案由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于本次会议召开十日前提出。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作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和间接控制本公司约51.82%的股本总额。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10年10月28日上午10:00。
  2.	召开方式及地点:本次会议于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36号国航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3.	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会议由本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孔栋作为会议主席主持会议。
  4.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人,代表本公司股份9,588,402,528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12,251,362,273股的78.26%。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	《关于本公司与国泰航空有限公司续签框架协议及确定2011年-2013年各年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2.	《关于本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孔栋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2)	选举王银香女士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3)	选举曹建雄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4)	选举孙玉德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5)	选举白纪图先生(Mr. Christopher Dale Pratt)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6)	选举邵世昌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7)	选举蔡剑江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8)	选举樊澄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9)	选举贾康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0)	选举付洋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独非执行董事
  (11)	选举韩方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2)	选举李爽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3)	关于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报酬方案的议案
  3.	《关于本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	选举李庆林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	选举张学仁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3)	选举何超凡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4)	关于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报酬方案的议案
  4.	《关于本公司自2010年6月起发生的购买、置换飞机交易的议案》
  前述各决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表:
  议案序号	同意股数	反对股数	弃权股数	同意率(注1)
  议案1	7,209,685,073	6,000	17,766,000	99.75%
  议案2
  (1)	9,497,142,903	61,575,236	29,684,389	99.05%
  (2)	9,495,579,403	63,138,736	29,684,389	99.03%
  (3)	9,509,517,403	49,200,736	29,684,389	99.18%
  (4)	9,546,005,612	12,712,527	29,684,389	99.56%
  (5)	9,546,005,612	12,712,527	29,684,389	99.56%
  (6)	9,546,005,612	12,712,527	29,684,389	99.56%
  (7)	9,546,005,612	12,712,527	29,684,389	99.56%
  (8)	9,546,005,612	12,712,527	29,684,389	99.56%
  (9)	9,558,153,139	565,000	29,684,389	99.68%
  (10)	9,558,153,139	565,000	29,684,389	99.68%
  (11)	9,558,153,139	565,000	29,684,389	99.68%
  (12)	9,558,153,139	565,000	29,684,389	99.68%
  (13)	9,574,195,139	565,000	13,642,389	99.85%
  议案3
  (1)	9,546,124,139	10,726,000	31,552,389	99.56%
  (2)	9,523,868,555	32,981,584	31,552,389	99.33%
  (3)	9,525,432,055	31,418,084	31,552,389	99.34%
  (4)	9,556,842,139	8,000	31,552,389	99.67%
  议案4	9,575,582,139	6,000	12,814,389	99.87%
  注1:同意率是指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率。就前述第1项决议案,因本公司股东国泰航空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数不计到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内,该等决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7,227,457,073股。
  陈邦茂先生和苏志永先生将继续履行职工代表监事职责直至本公司职工民主选出新一任职工代表监事时止。
  四、	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的法律顾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承董事会命
  黄斌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零年十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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