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0年9月27日召开。会议在取得全体董事同意后,由董事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公司全体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同意终止惠州中天山水雅园住宅项目、钢结构加工基地项目等两个募投项目的投资,缩减河北雄县温泉花园住宅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有10.17亿元募集资金需要改变投资方向;并同意将变更后的募集资金10.17亿元投入巴哈马项目(项目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2010年9月28日发布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0年10月13日召开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0年10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30
3、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西里12号中建商务大厦三层第三会议室
4、会议方式:现场会议,书面记名投票表决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提议内容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 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否
2 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否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0年8月31日和9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0年9月30日(星期三)下午3: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
2、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四)会议登记
1、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填妥及签署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二),并持如下文件办理会议登记: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会议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
2010年10月12日(星期二)或之前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3、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3层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7)
联系人:张洪强 朱雪华
电 话:010-88083288
传 真:010-88082678
(五)会议出席
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持如下证件参加现场会议: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三、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一: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10年10月13日(星期三)上午10:30召开的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序号 表决事项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修订《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 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
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或"反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2、委托人签名(盖章)栏,自然人股东为签名,法人股东为加盖法人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住址或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持股数量 股东账号
参加会议方式 □亲自参会 □委托代理人参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写。
2、此回执须于2010年10月12日(星期二)或以前在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00-5:30)以邮寄、传真或专人送达本公司方为有效。
3、联系方式: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5号中建大厦A座3 层董事会办公室,传真号码010-88082678,邮政编码10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