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股和H股配股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核准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A股和H股配股申请已分别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1490号)和《关于核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上市外资股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 1483号)文件核准。本行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和本行2009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核准文件的六个月有效期内,实施本次A股和H股配股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