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理由:2025年11月28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长谭帼英女士与陈运先生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谭帼英女士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期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共计34,000,000股的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6.00%)给陈运先生。同日,谭帼英女士与陈运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为谭帼英女士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10,7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5.04%)及所对应的所有股东权利和权益转让予陈运先生,本次转让价格为15元/股,股份转让价款合计为160,500,000元。根据上述交易安排,若本次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最终实施完成,陈运先生将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0,7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04%;并通过表决权委托控制上市公司42,800,720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表决权比例为20.1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陈运先生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从谭帼英女士变更为陈运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