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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火股份(000933)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5-12-04 126701.30 16237.94 19.59 505.42 1.05
2025-12-03 119163.83 9736.68 23.58 607.89 5.81
2025-12-02 120372.48 10036.69 18.69 465.75 0.50
2025-12-01 114905.21 13902.31 19.70 492.50 0.43
2025-11-28 108354.20 5010.98 21.56 528.65 0.31
2025-11-27 112892.52 8189.73 22.77 548.76 0.90
2025-11-26 112003.13 10226.41 25.90 620.05 0.79
2025-11-25 108846.03 6973.86 38.26 930.10 2.72
2025-11-24 110348.18 7921.70 37.91 911.36 16.36
2025-11-21 109581.16 8837.24 26.75 651.90 5.12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5-09-30 1 其他 10 90105.19 40.089
2 基金 51 5709.05 2.540
3 社保 1 1850.00 0.823
4 上市公司 1 1757.90 0.782
2025-06-30 1 其他 11 85561.80 38.143
2 基金 489 26055.92 11.615
3 保险 2 4302.16 1.918
4 社保 1 2091.43 0.932
2025-03-31 1 其他 9 89313.71 39.816
2 基金 131 18615.94 8.299
3 社保 2 5195.50 2.316
4 保险 1 2326.32 1.037
2024-12-31 1 其他 16 90078.80 40.157
2 基金 552 37985.44 16.934
3 社保 3 9540.82 4.253
2024-09-30 1 其他 15 80653.31 35.955
2 基金 139 30960.24 13.802
3 社保 3 8312.71 3.706
4 保险 1 2011.21 0.897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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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50613 16.98 16.98 0 13.84 235.0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机构专用

20250421 16.72 16.72 0 14.28 238.76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20241210 17.18 17.18 0 11.80 202.72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20240219 18.04 18.04 0 31.23 563.39

买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建国门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机构专用

20230425 17.27 17.18 0.52 22.12 382.0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机构专用

20230320 17.28 17.28 0 17.36 299.98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机构专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2-02-16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班晓倩)
发文单位 河南证监局 来源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处罚对象 班晓倩
公告日期 2022-01-01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2号)
发文单位 河南证监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曹兴华
公告日期 2022-01-01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
发文单位 河南证监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曹兴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班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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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02-16

处罚对象:

班晓倩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2-00001790	分        类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决定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2021年12月31日
名        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班晓倩)
文        号		主  题  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班晓倩)
????当事人:班晓倩,女,1983年10月出生,住址:广州市南沙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有关规定,我局对班晓倩内幕交易“神火股份”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班晓倩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及公开过程
????2020年5月9日,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同意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火股份或公司)对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增资事项。
????2020年7月2日,神火股份与中介机构就增资云南神火事项进行初步探讨并达成合作意向。公司相关人员以口头、电话方式将该事项告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并提醒其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相关内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2020年7月9日上午11:01,神火股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拟对云南神火进行增资。该公告最早于当日11:45公开发布。
????2020年10月13日,神火股份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完成。
????神火股份2020年7月9日公告的公司拟筹划的重大事项具有重大性和未公开性,符合《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为2020年5月9日,公开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11:45。鉴于班晓倩所任职务,其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班晓倩内幕交易“神火股份”情况
????(一)涉案账户开立、资金往来及控制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班某”证券账户2009年3月16日开立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淄博小商品街证券营业部(现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中润大道营业部),普通资金账号为533×××××581,下挂上海A股东账户A74××××257、深圳A股东账户013××××337。
????2.资金往来情况
????“班某”证券账户对应的三方存管同名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账户622700×××××××388363,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神火股份”的资金为班晓倩自有资金。
????3.控制关系
????“班某”证券账户由班晓倩实际控制。班晓倩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神火股份”的方式为电脑委托和手机委托,下单MAC地址是28D2××××8F96,为其本人电脑;下单手机号是158×××××955,为其本人使用号码。
????(二)涉案账户交易“神火股份”情况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班晓倩控制“班某”证券账户买入“神火股份”189,300股,成交金额978,681元;2020年7月10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1,005,183元,获利25,100.04元。
????以上事实,有神火股份提供的情况说明及其他材料、相关银行账户和证券账户的交易记录、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班晓倩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决定:
????没收班晓倩违法所得25,100.04元,并处500,000.00元罚款。
????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我局备案。当事人如果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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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证监局?????????????????????
2021年12月31日

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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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2-01-01

处罚对象:

曹兴华

    证券代码:000933证券简称:神火股份公告编号:2021-09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于2021年1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监事曹兴华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公司股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曹兴华先生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2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现将主要内容披露如下:
    一、违法事实的主要内容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及公开过程
    2020年5月9日,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同意神火股份对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增资事项。
    2020年7月9日上午11:01,神火股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拟对云南神火进行增资。该公告最早于当日11:45公开发布。
    2020年10月13日,神火股份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完成。
    神火股份2020年7月9日公告的公司拟筹划的重大事项具有重大性和未公开性,符合《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为2020年5月9日,公开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11:45。鉴于曹兴华所任职务,其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曹兴华涉嫌内幕交易“神火股份”情况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曹兴华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入“神火股份”202,500股,成交金额1,030,226元;2020年7月7日、13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1,117,268元,获利85,667.03元。
    曹兴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二、处罚情况
    2021年12月30日,曹兴华先生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2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南监管局拟决定:没收曹兴华违法所得85,667.03元,并处600,000.00元罚款。
    2021年12月31日,曹兴华先生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南监管局决定:没收曹兴华违法所得85,667.03元,并处600,000.00元罚款。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监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河南监管局备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目前,曹兴华先生为公司监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公司核查,曹兴华先生本次内幕交易行为不涉及公司资金,上述处罚决定仅涉及其个人,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产生影响;本次处罚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5.1条、第14.5.2条和第14.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就该事项向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歉意。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2号);
    2、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
    3、公司董事会关于监事内幕交易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河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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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2-01-01

处罚对象:

曹兴华

    证券代码:000933证券简称:神火股份公告编号:2021-098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神火股份”)于2021年1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监事曹兴华先生因涉嫌内幕交易公司股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
    曹兴华先生分别于2021年12月30日、12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2号)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现将主要内容披露如下:
    一、违法事实的主要内容
    (一)内幕信息的形成及公开过程
    2020年5月9日,河南神火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同意神火股份对云南神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神火)增资事项。
    2020年7月9日上午11:01,神火股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7),拟对云南神火进行增资。该公告最早于当日11:45公开发布。
    2020年10月13日,神火股份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完成。
    神火股份2020年7月9日公告的公司拟筹划的重大事项具有重大性和未公开性,符合《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相关规定,属于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为2020年5月9日,公开时间为2020年7月9日上午11:45。鉴于曹兴华所任职务,其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曹兴华涉嫌内幕交易“神火股份”情况
    内幕信息敏感期内,曹兴华使用他人证券账户,买入“神火股份”202,500股,成交金额1,030,226元;2020年7月7日、13日全部卖出,成交金额1,117,268元,获利85,667.03元。
    曹兴华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内幕交易行为。
    二、处罚情况
    2021年12月30日,曹兴华先生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2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南监管局拟决定:没收曹兴华违法所得85,667.03元,并处600,000.00元罚款。
    2021年12月31日,曹兴华先生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河南监管局决定:没收曹兴华违法所得85,667.03元,并处600,000.00元罚款。当事人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汇交中国证监会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账号:7111010189800000162,由该行直接上缴国库,并将注有当事人名称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送河南监管局备案。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
    目前,曹兴华先生为公司监事,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经公司核查,曹兴华先生本次内幕交易行为不涉及公司资金,上述处罚决定仅涉及其个人,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业务活动无关,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产生影响;本次处罚事项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4.5.1条、第14.5.2条和第14.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就该事项向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歉意。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培训宣导,要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上述人员的近亲属引以为戒,认真学习《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公司将持续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2号);
    2、中国证监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2号);
    3、公司董事会关于监事内幕交易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书面说明。
    特此公告。
    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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