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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锋锂业(002460)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4-04-29 297335.83 12441.59 559.76 20481.69 3.91
2024-04-26 297977.86 6102.02 557.43 19119.92 0.72
2024-04-25 299877.50 6390.75 574.51 19550.64 15.85
2024-04-24 301959.40 14177.97 560.11 18685.34 2.28
2024-04-23 303485.26 6587.11 559.27 19999.50 2.16
2024-04-22 303163.34 5537.55 559.39 20361.80 1.99
2024-04-19 303215.07 5949.30 558.61 20612.71 3.64
2024-04-18 304609.35 10029.76 577.62 21828.26 0.43
2024-04-17 302708.61 8852.09 577.74 21711.47 10.77
2024-04-16 301401.76 8564.16 577.47 21164.28 2.26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4-03-31 1 其他 2 10349.94 8.563
2 基金 74 8260.79 6.834
2023-12-31 1 基金 412 14070.41 11.641
2 其他 9 12403.52 10.262
2023-09-30 1 其他 2 12960.75 10.738
2 基金 70 8269.64 6.851
2023-06-30 1 基金 437 15403.73 12.762
2 其他 7 14412.52 11.940
2023-03-31 1 其他 2 11415.61 9.457
2 基金 119 10670.21 8.840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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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4-04-25 34.03 34.03 0 15.00 510.45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机构专用

2024-02-06 34.10 34.10 0 10.00 341.00

买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景辉街证券营业部

卖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景辉街证券营业部

2023-11-28 36.40 40.28 -9.63 7.60 276.64

买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金柯桥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平江路证券营业部

2023-11-06 44.94 44.94 0 65.00 2921.0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3-10-30 44.59 45.73 -2.49 16.20 722.36

买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卖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桂城灯湖东路证券营业部

2023-10-11 43.33 44.44 -2.50 15.86 687.21

买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卖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桂城灯湖东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2-12-08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赣锋锂业: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发文单位 江西证监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李良彬,欧阳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赣锋锂业: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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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2-12-08

处罚对象:

李良彬,欧阳明,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 临2022-119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2 年
7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252022001 号),因涉嫌 A 股
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内幕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决定对公司立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4 日披
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临 2022-064 赣锋锂业关于收到中国证
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2022 年 12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
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赣处罚字〔 2022〕 4 号),现将告知书相关内
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相关内容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李良彬、欧阳明: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涉嫌内幕交易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江特电机或* ST江特)股票案已由我局调查完毕。
我局拟依法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现将我局拟对你们作出行政处罚
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你们依法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
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查明,你们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 内幕信息的形成和公开过程
2020年4月29日,江特电机披露公告称,由于公司2018年度、 2019
年度连续两年经审计的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
“退市风险警示”。
2020年6月8日,江特电机向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袁
州区政府)呈报《化解江特电机退市风险措施报告》,提及多项“预
防面值低于1元退市的措施”, 其中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增强二
级市场信心”等。
不晚于2020年6月9日,江特电机董事卢顺民拟定《成为江特电机
第一大股东方案》,发送给时任董事长朱军。该方案详细说明了战略
投资者可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及股票增发方式成为江特电机第一大
股东。江特电机总裁梁云、时任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闵银章等高管人
员按此方案积极寻找战略投资者。
2020年6月起,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推动下与江特电机接洽。
2020年6月18日,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李良彬,时任董事会秘
书欧阳明,副总裁、财务总监杨满英等赴江特电机考察,双方就合作
事宜进行交流。
2020年7月4日,赣锋锂业向袁州区政府提出收购江特电机的诉求。
2020年7月8日,袁州区政府对赣锋锂业的诉求进行回复。
2020年7月13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在袁州区政府的组织下举
行会谈。
2020年8月12日,江特电机和赣锋锂业签订《合作备忘录》,约
定赣锋锂业独家认购江特电机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票(发行股票数量
不超过江特电机总股本的30%),成为江特电机的控股股东,李良彬成为江特电机实际控制人。
2020年8月13日,江特电机披露《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的停牌公告》,称江特电机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可
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随后赣锋锂业对江特电机开展尽职调查。 2020年8月20日,江特
电机披露公告称,因双方未能就避免同业竞争的解决方式等关键条款
达成一致意见,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江特电机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变更,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项规定的“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
公司的情况发行较大变化”,在依法公开前系《证券法》第五十二条
规定的内幕信息。该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9日,公开于
2020年8月13日。内幕信息敏感期为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8月13日。
赣锋锂业李良彬、欧阳明、杨满英,江特电机相关董事及高管人员,
宜春市及袁州区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等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其中,李良
彬、欧阳明知悉时间不晚于2020年6月18日。
(二) 赣锋锂业涉嫌内幕交易“ *ST江特”股票
“赣锋锂业”证券账户(资金账号12711582)于2015年5月15日
在 长 江 证 券 新 余 堎 上 路 营 业 部 开 立 , 下 挂 2个 上 海 股 东 账 户
( B880041403、 F118259096), 2个 深 圳 股 东 账户( 0800244468、
0015915261),第三方存管账户为工商银行1505201219000019371账
户,该账户归赣锋锂业所有,由证券部具体负责投资管理。
受李良彬决策安排,由欧阳明具体负责,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
“赣锋锂业”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ST江特”股票。
2020年6月22日,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赣锋锂业”证券账户。 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买入“*ST江特”
股票15,677,700股,买入金额26,483,753.18元; 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
全部卖出,卖出金额27,632,905.00元,获利1,105,283.92元。卖出股票
所得资金沉淀在“赣锋锂业”证券账户中。
以上违法事实,有江特电机相关公告、相关证券和银行账户资料、
交易记录、交易所计算数据以及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
认定。
我局认为,赣锋锂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三
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
易行为。
对赣锋锂业的内幕交易行为,赣锋锂业董事长、总裁李良彬是直
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阳明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
《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拟决定:
1、没收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105,283.92元,
并处以3,315,851.76元罚款;
2、 对李良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3、对欧阳明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
第六十四条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相关规
定,就我局拟对你们实施的行政处罚,你们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你们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经我局复核
成立的,我局将予以采纳。如果你们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
我局将依照上述事实、理由和依据做出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1、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初步判断本
次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涉及的违规行为未触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
法强制退市情形及第9.3.1条、第9.4.1条规定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 可
能会对江西赣锋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拆上市产生影响, 最终结
论以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 公司将吸取教训,
强化内部治理规范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提高合规管
理和内部控制水平,避免类似问题的再度发生。
3、 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8 日
有问题请联系 767871486@gmail.com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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