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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艺科技(002866)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5-12-31 1 基金 1 0.44 0.002
2025-09-30 1 其他 4 552.29 3.047
2025-06-30 1 其他 2 311.44 1.718
2 基金 21 80.93 0.446
3 QFII 1 59.93 0.331
2025-03-31 1 其他 2 666.54 3.677
2024-12-31 1 其他 3 853.93 4.711
2 基金 12 29.59 0.163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x

◆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3.03 200.0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河路证券营业部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3.03 200.0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3.05 200.32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94.00 1442.90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45.61 700.1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3.03 200.0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河路证券营业部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9.55 300.09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建国西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36.00 552.60

买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华证券营业部

卖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扬富路证券营业部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5.00 230.25

买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河路证券营业部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3.03 200.0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6.00 245.60

买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水佑岗证券营业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30.00 460.50

买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洪武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河路证券营业部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6.57 254.34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5.00 230.25

买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环城东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河路证券营业部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3.05 200.32

买方: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郁州北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河路证券营业部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3.26 203.57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双龙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扬富路证券营业部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5.00 230.25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河路证券营业部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59.00 905.65

买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双龙大道证券营业部

卖方: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滨河路证券营业部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3.50 207.23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3.03 200.0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3.03 200.0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5.00 230.25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5.00 230.25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5.00 230.25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3.03 200.0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3.03 200.01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20250604 15.35 17.64 -12.98 15.00 230.25

买方:机构专用

卖方: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公司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3-04-27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重庆营志电子有限公司受到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处罚((渝)应急罚[2021]90021号)
发文单位 重庆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重庆营志电子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3-04-27 处罚类型 处罚决定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昆山传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受到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处罚(苏昆(消)行罚决字[2020]3-0021号、0022号、0023号)
发文单位 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昆山传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 2022-09-02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传艺科技:关于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证券时报
处罚对象 许小丽,邹伟民,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营志电子有限公司受到重庆市应急管理局处罚((渝)应急罚[2021]90021号)

x

来源:证券时报2023-04-27

处罚对象:

重庆营志电子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4日,重庆营志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经查重庆营志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该起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重庆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对重庆营志出具编号为(渝)应急罚〔2021〕900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重庆营志作出处人民币叁拾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昆山传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受到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处罚(苏昆(消)行罚决字[2020]3-0021号、0022号、00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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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时报2023-04-27

处罚对象:

昆山传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在检查中发现昆山传艺存在如下违法行为:1、车间内多处防火门的顺序器被拆除;2、车间内安全出口被流水线机台堵塞;3、1号厂房北侧消防车通道被货物占用。上述擅自拆除消防设施、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车通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行为,2020年4月2日,昆山市公安消防大队分别作出了苏昆(消)行罚决字〔2020〕3-0021号、0022号、0023号《昆山市消防救援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昆山传艺分别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合计1.5万元。

传艺科技:关于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x

来源:证券时报2022-09-02

处罚对象:

许小丽,邹伟民,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2〕876号 
 
 
关于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江苏省扬州市高邮经济
开发区凌波路33号; 
邹伟民,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许小丽,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艺科技”
或“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年6月23日,传艺科技通过电话会议方式接受多个机
构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调研,于6月24日在互动易平台刊载《投
 
— 2 — 
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在前述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和《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表》中,传艺科技对外发布了钠离子电池业务未来
规划、技术水平等涉及公司经营的重大信息,但直至2022 年7
月9日才正式通过《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补充披露相关事项。公司存在以非正式公告方式发布未公开重大
信息的行为。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第2.1.1条、第2.1.8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1.1条、第7.1.2条和第7.1.9
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伟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
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2.1.1条、
第2.1.2条、第4.3.5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1.1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
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许小丽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
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2.1.1条、第2.1.2
条、第4.4.2条和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7.1.1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
有重要责任。 
依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3.2.3条和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九
条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
定: 
 
— 3 — 
一、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邹伟民、
董事会秘书许小丽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江苏传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上述违规行
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
公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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