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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龙高科(300912)融资融券大宗交易查询

 
沪深个股板块DDE历史数据查询:    
 

◆融资融劵◆

截止日期 融资余额(万元) 融资买入额(万元) 融券余量(万股) 融劵余额(万元) 融券卖出量(万股)
2025-12-04 4320.15 382.81 0 0 0
2025-12-03 4474.23 409.68 0 0 0
2025-12-02 4550.69 534.78 0 0 0
2025-12-01 4425.03 353.77 0 0 0
2025-11-28 4677.95 455.04 0 0 0
2025-11-27 4903.93 630.75 0 0 0
2025-11-26 5164.31 692.03 0 0 0
2025-11-25 5128.36 979.19 0 0 0
2025-11-24 5659.42 724.45 0 0 0
2025-11-21 5959.27 764.44 0 0 0

◆战略配售可出借信息◆

交易日期 收盘价 涨跌幅 限售股

(万股)

非限售股

(万股)

可出借股份

(万股)

出借余量

(万股)

可出借容量上限(万股) 可出借股份占非限售股比例 出借余量占非限售股的比例

◆机构持仓统计◆

截止日期 序号 机构类型 持股家数 持股数量(万股) 占流通股(%)
2025-09-30 1 其他 5 1099.78 12.815
2025-06-30 1 其他 3 940.99 10.963
2 基金 37 251.80 2.934
2025-03-31 1 其他 3 940.99 10.963
2024-12-31 1 其他 5 1027.12 11.969
2 基金 11 55.06 0.642
2024-09-30 1 其他 4 1026.90 11.967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由于不同基金、上市公司报表公布时间各有不同,披露期间数据会有所变动。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数据的准确性。

◆机构持仓明细◆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类型 持股数量(万股) 持仓金额(万元) 占流通股(%)

说明: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披露的十大流通股东表,证券投资基金和集合理财披露的投资股票明细表。
2.持股数量:是指机构持有的流通A股数量。
3.证券投资基金只在中报和年报披露所投资的全部股票,在一季报和三季报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4.集合理财计划:只披露所投资的部分股票。
5.‘--’:表示无数据或者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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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

交易日期 价格(元) 当日收盘 溢价率 成交量(万股) 成交金额(万元)
20230621 22.46 22.85 -1.71 12.00 269.52

买方: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创业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通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20230621 22.46 22.85 -1.71 12.00 269.52

买方: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创业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通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20230605 21.52 21.85 -1.51 15.00 322.80

买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通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20230605 21.52 21.85 -1.51 10.00 215.20

买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通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20230522 22.06 22.51 -2.00 20.00 441.20

买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新源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30522 22.06 22.51 -2.00 15.00 330.90

买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东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常州劳动西路证券营业部

20230522 22.06 22.51 -2.00 10.00 220.60

买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攀枝花新源路证券营业部

卖方: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通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股票回购◆

◆违法违规◆

公告日期 2025-05-30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凯龙高科:关于对臧志成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臧志成
公告日期 2023-11-02 处罚类型 通报批评 具体内容 查看详情
标题 凯龙高科:关于对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发文单位 深圳证券交易所 来源 深圳交易所
处罚对象 曾睿,臧志成,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凯龙高科:关于对臧志成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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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5-05-30

处罚对象:

臧志成

—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审纪〔2025〕 17 号
关于对臧志成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臧志成,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总
经理。
2020 年 6 月 29 日, 本所受理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凯龙高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 凯
龙高科股票于 2020 年 12 月 7 日在创业板上市。 经查明, 臧志成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17 年 12 月 19 日, 臧志成与孙巧妹签订《股份代持协议书》,
约定将臧志成持有的凯龙高科 150.9334 万股股份转让给孙巧妹,— 2 —
并以臧志成的名义为孙巧妹代持上述股份。 臧志成未在凯龙高科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以及 2020 年上
市后至 2024 年披露的各期定期报告中准确披露臧志成的持股情
况。
臧志成作为股权代持当事人, 同时作为凯龙高科的实际控制
人、 董事长、 总经理, 未能诚实守信, 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信息披露以及上市后定期报告的真实、 准确、 完整, 违反本所《创
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 2024 年修订) 》 第 1.4 条、 第 4.3.2 条第七项、 第
5.1.1 条。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
审核规则》 第七十三条、 第七十四条第三项以及《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4 年修订) 》 第 12.5 条、 第 12.6 条的规定, 经本所
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 总经理臧
志成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臧志成上述违规行为及本所给予的处分, 本所将通报中
国证监会, 并记入诚信档案。
臧志成应当引以为戒,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本所业务规则的
规定, 诚实守信, 依法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
所必须的信息, 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 3 —
完整。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5 月 30 日

凯龙高科:关于对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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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易所2023-11-02

处罚对象:

曾睿,臧志成,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 2023〕 1027 号
关于对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钱桥
配套区庙塘桥;
臧志成,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曾睿,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经查明, 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龙高科”)
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 年 2 月 17 日, 凯龙高科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一季度— 2 —
商用车与非道路订单暴涨,业绩拐点可期》(以下简称“文章”),
文章中包含“开发出技术含量极高的重结晶碳化硅产品”“打破
了国外对该行业的垄断,填补了国内重结晶碳化硅产品的空白”
等表述,并被媒体引用及报道。 凯龙高科股价于 2 月 23 日、 28
日涨停,并于 3 月 8 日触及股价异常波动标准。
2023 年 3 月 9 日, 凯龙高科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以下简称回函公告)显示, 凯龙高
科重结晶碳化硅技术成果包括 7 项专利研发成果。 2023 年 6 月 8
日,凯龙高科披露的《更正及澄清公告》显示,凯龙高科不是首
家掌握重结晶碳化硅技术的企业,无法证明自身为国内首家能够
生产适用于道路国六后处理产品的重结晶碳化硅 DPF(柴油机颗
粒捕集器)企业。此外, 凯龙高科重结晶碳化硅相关的 7 项专利
中, 2 项获得实际授权, 2 项专利申请被驳回, 3 项专利申请被驳
回后处于等待复审阶段。凯龙高科回函公告等内容不真实、不准
确。
凯龙高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的规定。
凯龙高科董事长兼总经理臧志成,时任董事会秘书曾睿未能
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2 条的规定,
对凯龙高科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 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3 —
( 2023 年修订)》第 12.4 条、第 12.6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2 号——纪律处分实施标准》第十九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
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臧志成,时
任董事会秘书曾睿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对于凯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上述违规行为
及本所给予的处分,本所将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
开。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3 年 11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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